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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火热的典故最新20篇

中国成语故事有很有趣的典故,那你知道哪些成语故事的典故呢?用英语如何讲好成语故事的典故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水深火热的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和采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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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圣母三姊妹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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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金沙江龙王的三个女儿,到苍山洱海间游玩。她们来到凤仪县莲花山下时,山下正值闹旱灾。大姐叫两个妹妹先回龙宫,独自留下为百姓解决引水问题。大女儿化作一老妇人,深入田野、村寨查看旱情,见到处无水栽秧,连人畜饮水都感困难;村民们吃的是稗子饭。于是,她在莲花山脚化出一股水桶粗的清泉,让山下的坝子栽下了秧,永不缺水。为感激大女儿的恩泽,山下的华营、普和、班庄三村的百姓盖了本主庙,塑了她的像,尊她为本主。封号金江圣母

龙王二女儿长得如花似玉,在大理赶三月街时,遇上海东的一公子董家罗龙。董是好色之徒,见二女儿美貌非凡,把一朵鲜花插在她的头上。二女儿觉得董家罗龙当众出了她的丑;就和三妹到海东去惩罚董家罗龙。妹妹俩到海东的石子山,正遇大旱,二女儿不忍心勤劳善良的百姓受难,下了一场透雨,让山腰涌出清泉,使山下永不干旱。姊妹俩惩罚了董公子后,回到石子山,见这里风光秀丽,就在山上的慈云溪住下。山下的几个村子知道,为她盖了本主庙;尊她为本主。封号慈云普润金鸾圣母。

二女儿尊为本主后,她怕妹妹孤单,派了身边的五仲爷陪妹妹去青龙山住。妹妹到青龙山后;为当地村民引水施雨,也被尊为本主。封号金灵圣母。后来,金江龙王来看望三个女儿;见苍洱风光迷人,三女儿又有点孤单,就留在青龙山住下。

每年农历正月初五至二十五日,是金江三姊妹的本主节。届时,她们所在的十个村要唱大本曲,耍狮、耍龙。因金江三姊妹喜欢春游,所以本主节期间,要挨村用轿子轮流接送,待游完十个村子,再将其像送回各自的本主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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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南朝四百八十寺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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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四百八十寺,是我们在中小学时都熟读的故事。南朝四百八十寺有什么古诗?这些伟大的寺庙又是如何建成的?今天,我们一起走进南朝四百八十寺中的寺庙之首南禅寺,一起了解那些逝去的文化。

鸡鸣寺,又称古鸡鸣寺,位于南京市玄武区鸡笼山东麓山阜上,始建于西晋,是南京最古老的梵刹之一,自古有“南朝第一寺”,“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寺的美誉,是南朝时期中国南方的佛教中心。

南朝四百八十寺历史典故

寺址所在为三国时属吴国后苑之地,早在西晋永康元年(300年)就曾在此倚山造室,始创道场。东晋以后,此处被辟为廷尉署,至南朝梁普通八年(527年)梁武帝在鸡鸣埭兴建同泰寺,使这里从此真正成为佛教胜地。1958年起,在原住持宗诚法师的带领下,依明清时规模形制,鸡鸣寺逐步恢复并对外开放,成为南京一重要寺院。 1992年,《新白娘子传奇》剧组来到南京市古鸡鸣寺借用药师佛塔来拍雷峰塔相关剧目,当时西湖的雷峰塔已倒而新的尚未修建好。

南朝四百八十寺栖玄寺说

雪后的鸡鸣寺一种说法认为,据史料记载,早在孙吴时期,现鸡鸣寺之处就已建有一寺,名为“栖玄寺”,此因鸡笼山北面有栖玄塘而得名。南朝宋文帝刘义隆第七皇子、建平王刘宏为人谦俭周慎,深得父王信任,并赏赐其在鸡笼山东偏北处建宏敞府第。

刘宏于宋大明二年(458年)临终前,嘱咐将鸡笼山下东偏北处的府第捐为寺庙,沿用名“栖元寺”,元、玄同义,南齐时改名建元寺。孙吴时期开拓了南北向的潮沟(在今南京市机关大院西墙附近),南接城北渠、运渎,经栖玄寺门前,北通玄武湖,后来,明代筑城时阻断了该潮沟,但此沟的南端直至上世纪80年代初尚存,沟旁尚有几棵老槐树。从这些资料看,三国孙吴时的栖玄寺该是鸡鸣寺的前身。

还有人认为三国时,栖玄寺曾是孙吴府第的后苑,晋代时,该地是廷尉署。如果栖玄寺确实是鸡鸣寺的前身,那么,鸡鸣寺的历史就可向前延伸300年,但是,对这一说法存在着争议。

南朝四百八十寺同泰寺说

第二种说法则认为,鸡鸣寺的前身是南朝梁的“同泰寺”。持这一观点的人认定:南朝梁普通八年(527年)在鸡笼山所建的同泰寺,是鸡鸣寺的前身。他们认为:当时的同泰寺范围很大,从山下一直延伸到鸡笼山上。

同泰寺寺内有大殿六所,小殿堂十余所,一座九层浮屠(宝塔),一座七层高的大佛阁,供奉着十方金像和十方银像,整个寺院依皇家规制而建,规模宏大,金碧辉煌,无愧于“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的美誉。梁武帝是中国古代最笃信佛教的帝王之一,他曾四次舍身于同泰寺,并常到寺内讲经说法。如果同泰寺果真是鸡鸣寺的前身,那么,由于南朝非常浓厚的信佛风气,由于南朝时建康(今南京)寺庙的盛行(诗曰:“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特别是由于梁武帝这位“菩萨皇帝”多次舍身于同泰寺,鸡鸣寺当然是更加的意义凡非。当然,不管其前身是同泰寺还是栖玄寺,或是其它的寺庙遗迹,鸡笼山麓的鸡鸣寺也是一座古老的寺院。

南朝四百八十寺建置沿革

南朝第一寺——鸡鸣寺鸡鸣寺位于鸡笼山东麓,始于东吴。

三国时,为吴国后苑。238—240年(吴赤乌年间),建栖玄寺,因鸡笼山北有栖玄塘而得名。吴末,孙皓时毁。

300—301年(西晋永康年间),有僧人在鸡鸣山上倚山造室,建佛寺五所,因规模不大,名声小。

东晋,建都建康(南京),辟为廷尉署。

南朝刘宋时,相传有黑龙现于玄武湖,山改名龙山。

439年(刘宋元嘉十六年),征庐山慧远高足雷次宗在鸡笼山开馆授徒,竟陵王萧子良于鸡笼山开西邸,集学士抄五经百家。

458年(刘宋大明二年),建平王刘宏将鸡鸣山府第舍宅为寺,名栖元寺。齐时,改名建元寺。相传齐武帝萧赜游钟山,至始闻鸡鸣声,故山改称鸡鸣埭。梁普通年间,迁廷尉署于六门外,在原廷慰署地建同泰寺。

527年(梁普通八年),寺建成,当年舍身于同泰寺,并改年号为大通元年。寺在宫后,北掖门外路西,寺南与台城隔,抵广莫门内路西,宫开一后门,与寺之南门相对,名大通门,对寺之南门,取反语以协“同泰”名,帝晨夕入寺,多出入此门。寺中造大佛阁七层、宝塔九层、大殿6所、小殿10余所,东西各有般若台三层,筑山构垅,亘在西北,柏殿在其中,东南有璇玑殿,殿外积石种树为山,有盖天仪,激水随滴而转。

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南禅寺是一所长方形院落,规模并不大。整个寺院给人以小巧玲珑的感觉。3间正殿,建在方整的台基上。寺院小,配殿低矮,这就衬托了正殿的雄健。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南禅寺座北向南,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寺院南北长60米,东西宽51米多,寺内现存殿宇6座,除大佛殿是唐代原物外,其余5座殿宇都是明、清时所建。

夜游来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南禅寺其实最吸引人的还是这里的夜市美食,这里其实已经商业化,夜幕降临,繁华似锦,跟深圳的东门、广州的上下九、南京的夫子庙差不多,也扮演着同样地角色。

沿着中山路一直往前走到底就是南禅寺,这里是不仅聚集了一众食店,著名的有王兴记、穆桂英美食城、景福记等等,也是购物集中的地方,多以特色集市为主。如果喜欢淘货的话,可以到此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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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临池学书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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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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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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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叫卢承庆的人,字子余,他被任命为考功员外郎,是专管官吏考绩的。因为他做事认真、公正,深受人们的敬重。

一次,卢承庆奉命调查漕运船只失事的责任问题,他给负责此事的一个官员评定了“中下”的评语,并通知了本人。受到惩处的官员听说后,没有提出意见,也没有任何疑惧的表情。卢承庆事后想了想,觉得粮船翻沉,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挽救的,给他一个“中下”的评语未免太过严苛了,于是,就把评语改成了“中中”,并通知了本人。那位官员依然没有发表意见,既不说一句虚伪的感激的话,也没有什么激动的神色。卢承庆得知此事,脱口称赞道:“好!宠辱不惊,难得难得!”于是,又把他的评语改成了“中上”。

后来,卢承庆本人也经历过大起大落,命运坎坷,但他的心情始终平静如水,并不因命运的起落无常而改变自己为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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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东山再起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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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字安石,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生于东晋元帝大兴三年(320年)。父亲谢哀曾做过太常卿(管理礼仪、祭祀的高级官员)。谢安年轻时就很有才气,精通诗文,能言善辩,爱好音乐和书法,写得一手出色的行书。东晋大臣王导很器重他,因此他年轻时就出了名。

有一次,朝廷派人请他担任佐著作郎(协助编修史书的官员),他一口拒绝了,就寓居于会稽东山(今浙江上虞县东南)。这里风景优美,山明水秀。他和好朋友王羲之等人一起游山玩水,作诗写文,或打猎钓鱼。后来,谢安的名声越来越大,朝廷一再要他出来做官。

谢安迫不得已,才在扬州刺史(州的最高行政长宫)庚冰手下当了一个多月的官,便又告退回家了。不久朝廷又派他担任尚书郎(协助尚书办事的官员),他还是不上任。出来做官,他也回信加以拒绝。因为他屡次违抗任命,朝廷降下罪来,终身不许他做官。谢安就隐居于东山。

有一天,他和孙绰等人坐上木船,到大海上去观览景色,小船离岸之后,越驶越远,忽然刮起大风,海浪拍打着小船,颠簸不定,大家都很害怕,有人就喊叫起来:“赶快回去吧!”谢安却神色自若,稳坐船头,口中不停地吟咏着诗句。

船夫见谢安如此镇定,心里非常高兴,并继续划船前进。风越刮越大,这时谢安才慢慢地间船夫:“你还往前划,一会儿怎么回去呀?”于是船夫才掉转船头,把船划向岸边。上岸以后,大家都佩服谢安的胆量。

谢安不肯出来做官,过着清闲的日子。当时在士大夫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谢安不肯出山,叫平民百姓怎么办啊!”朋友们都劝他出来为国家办事。就这样,谢安直到四十多岁,才走出东山,踏上仕途,到东晋朝廷里做了官。后来人们就把谢安重新出来做官,称为“东山再起”。

谢安出山后不久,晋简文帝就死了。大将军桓温听说后,为了自己能当上皇帝,就率兵以祭祀之机,想除掉谢安和王坦之两位大臣,搬掉这两块绊脚石。他进驻到建康(今江苏南京市)城外的新亭,并在新亭埋下伏兵,派人去邀请谢安和王坦之,准备杀害他们。

王坦之接到邀请,心里十分害怕,就问计于谢安,谢安神色自若地说:“晋朝的存亡,在此一行。”他们一同来到新亭,会见桓温,只见室内外一派杀气,王坦之吓得汗流侠背,谢安坦然入席坐定,对桓温说:“我听说有道的诸侯,应该镇守四方,你为什么在幕后埋下伏兵呢?”

桓温见他的阴谋暴露出来,笑着辩解说:“这是为了自卫,不得不这样!”结果,桓温不但没有对他们下毒手,也未敢夺取帝位,东晋由此避免了一场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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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算命瞎子智破旅店奇案的典故

全文共 1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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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初年,一个秋天的傍晚,北京城郊的一条大道上兴冲冲地走来两个人。这是两个布贩子,一个叫王心魁,一个叫孙宝发,刚从河南贩布归来。这一趟生意颇为顺利,两人大赚了一笔,心情愉快,一路上边走边说笑。路边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地上放着两个大箱子,正坐在扁担上用草帽扇风,远远看见了王心魁和孙宝发,就迎了上去,操着外地口音问:“两位大哥,就近可有旅店?”王心魁是个爽快人,伸手一指:“向前再走一里多路好像就有一家兴来客栈。正好我们也要住店!你不识路就跟我们走吧。”大汉赶紧谢了,挑起箱子跟着布贩子向兴来客栈走去。

一路上,三人东拉西扯,互通了姓名。大汉自称刘三,老家在山西一个很偏僻的穷村子里,一直在北京一带跑生意。前天突然接到老家捎来口信,说他老父一病不起,要他赶紧回去。他想老家什么都没有,就准备了两大箱东西,急匆匆往家赶。布贩子少不了又安慰了他几句。

不多久三人到了兴来客栈。因是一路,便被一齐安排在了东厢房住宿。东西放好以后,三人一路辛苦,洗了把脸,早早地就睡下了。

且说在他们隔壁住着两个人,一个是卖砂壶的,另一个是人称“京城一卦”的算命瞎子,人们只知道他姓陈,都叫他陈一卦。卖砂壶的知道陈一卦的盛名,逮住这个机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瞎子闲扯,要瞎子不收钱给自己卜一卦。这一闹便闹得很晚,卖砂壶的倦意涌上来,头一歪便睡着了。陈一卦灭了灯也准备睡下,可是因为人年纪大了,刚才又被卖砂壶的纠缠了一阵,一时半会儿怎么也睡不着。就在陈一卦迷迷糊糊要进入梦乡的时候,隔壁东厢房里突然传来一阵古怪的轻微的响动。

瞎子听觉极为敏锐,被这声音一刺激,翻身起来,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好像是斧子从空中挥过的风声,接着是人的呻吟声!接着是一阵奇怪的声响,再听,就什么动静也没有了。

陈一卦倒吸了一口凉气想了一会儿,摸到卖砂壶的床前,悄悄推醒他,附在他耳边说:“坏了,东厢房出了命案!”卖砂壶的先是大惊,继而不信。陈一卦说:“我假装把你的砂壶打碎,你和我吵架,声音弄得越大越好,以便观察东厢房几人的动静。”说着,他点上灯!操起一把砂壶砸在了地上。卖砂壶的破口大骂,他又回骂着,吵架声在深夜里显得格外刺耳。整个旅店里的人都被吵醒了,各房间都亮起了灯。东厢房里的三人先推门进来,询问原委。卖砂壶的说瞎子无故砸我的壶,瞎子说我丢了钱。东厢房里的三人好言劝解,但二人仍然不依不饶。

这时旅店的老板也来了,对卖砂壶的说:“既然你没偷瞎子的钱,就把你的东西给他看看吧。”卖砂壶的同意了,东厢房里的三人主动帮陈一卦搜了一阵,却毫无所获。陈一卦放声大哭:“我是个瞎子,靠给人算卦好不容易积下了几串铜钱,今天半夜丢失,在这里住店的都有嫌疑。和我同屋的没搜到,那就应该从离我这个屋子最近的人开始一个一个搜!搜不到,我就不活了!”东厢房里的三人大怒:“你这瞎子真没道理。我们一片好意帮你,你不但不领情,还反咬我们一口!”

这时候旅客越聚越多,看着陈一卦那副寻死觅活的可怜相,纷纷劝道:“就从你们三人搜起,搜不到再把我们挨着个儿搜,让瞎子死了心也好。”说着,众人便涌进了东厢房。三人没办法,只好打开包裹等物品,没有。众人要他们把箱子也打开,刘三连忙说:“这里面都是我准备回去奔丧的丧葬用品,太不吉利!恐怕冲了大伙的财气。”陈一卦坚持要打开,刘三神色大变,旅客们越发怀疑是他偷了钱,纷纷要求开箱。刘三等人汗如雨下,企图夺路而逃,早被大家拉住。旅店老板亲自打开箱子,里面是几个沾满血污的油纸包,解开一看,竟是两个遭肢解的死人!

原来,刘三挑着的那两个箱子里藏着他的两个同伙,半夜里等两个布贩子睡熟以后,他们从箱子里爬出来,手持利斧将布贩子砍死在梦乡里,然后分置箱中,准备等天未亮时离店。因为住店时是晚上,出店时天未亮,三人相貌无人注意,即使注意了匆忙之中也分不太清。再加上住店是三人,出店也是三人,数相符,不会引起别人怀疑。本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谁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却败在了一个算命瞎子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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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桃花江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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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南北朝时,有个叫潘子良的人,在今桃江县城西南二十八公里处的一个山崖下炼丹修道,成仙后,他炼丹用过的水格外明净。

有一天,桃花仙子驾云漫游到此,被其吸引。便情不自禁地降落云头嬉戏于井旁,并将发髻上的一朵桃花丢在井水里,谁知桃花落在沾满仙气的井水里翻滚,一变十、十变百。随溢出的井水顺流而下,使整个溪流长年浮满桃花。

另外,王母娘娘一侍女看上溪边一石匠,便私自下界与其结为夫妻。临产时被王母娘娘发现,生产后不得不被迫返回天庭,分别时,侍女送丈夫一对玉簪,嘱其插到溪流两岸。玉簪便变成了桃树万棵,这条溪流也就成了桃花江。侍女生下一男一女也像其母亲一样面似桃花,美若天仙。两岸女子经溪水洗浴,亦百般娇美。

桃花江是美人窝,桃花千万朵,比不上美人多……”三十年代,着名作曲家黎锦辉先生一曲《桃花江是美人窝》,使桃花江名扬天下。的确,桃花江是一个山美水美人亦美的地方,这里山水如画,风景优美,气候宜人,是湖南省十大旅游区之一。从此,桃花江有人间仙境之美称。

美丽如画桃花江 桃花江发源于宁乡县的龙塘,进入桃江县境内的子良岩后,才称桃花江,长27.8公里,有83道弯,穿山走谷,在桃江县城桃花江港处,坎坎流入资江。

桃花江上游奇峰怪石,急涧瀑布相连,每当春季桃花盛开之时,中下流两岸山水相映,一片火红,大有“烂漫芳菲,其色甚媚”的万千气象,令人留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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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落凤山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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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沂河岸边,王庄村的东头有半间草屋,里边住着忠厚老实的王小。他自幼父母双亡,孤身一人,靠打柴为生。

这天在山上打柴,见从东南方飞来一只大鸟,落在半山腰里,身上发出万道金光。站一会儿,翅膀一抖就飞走了。王小跑过去,见地下有一枚制钱,便拾了起来放兜里,打完柴,在回家的路上,觉得身热口渴,就放下挑子,爬上路旁的山楂树摘山楂吃。树下来了一老一少,王小听他们说:

“师傅,咱们要枚铜钱干什么用?”

“那是宝,用红丝线拴上放进海里,龙王会请你进去,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他二人走后,王小从树上下来,心想: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鸟可能是凤凰,这制钱也许就是他们说的那宝贝了。他决心去试试。

王小走了半月到了东海边,他拿出铜钱,拴上红丝线抛入海中。海面立时波涛汹涌,海水翻腾,不多时,海里上来两个分水夜叉,把王小请入龙宫。龙王亲自迎接,设宴招待。席间龙王问王小:“不知英雄用何法力煮我东海沸腾?”王小掏出铜钱递给龙王,龙王是识宝的:“好个闹海钱,天下只此一枚,真是价值连城啊!”王小见龙王称赞,就说:“龙王喜欢,我就送给您了。”龙王又惊又喜:“谢英雄的馈赠。我龙宫珍宝也不少,随你挑任你选。”王小见一个金丝叭儿狗,脖上套着铃铛,摇头摆尾,蹦蹦跳跳。心想:我要有这性灵作伴,晚上就不孤单了,于是开口道:“我很喜欢这只金丝叭儿狗。”龙王大惊,脸都变了色。原来这小狗是他最疼爱的公主三娘,她听说有凡人入宫,缠着父王要看,女孩不便抛头露面,才变作金丝叭儿狗的。龙王虽然舍不得,可有言在先,不能拒绝,只好答应了。

王小携着金丝叭儿狗,回家把它放在屋里。自己和以前一样,锁上门,拿了扁担上山打柴。到晌午回来,开开门一看,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饭菜。王小心想是邻居送来的,吃了又去打柴,回来还是有桌饭菜,一连三天都是这样。王小好纳闷,这天他装着去打柴,偷偷藏在烂席筒里。天刚晌午,见小叭儿狗打个滚儿,变成一位俊俏的女子,她拿过纸叠上,用剪子一铰,吹一口气,立即出现一桌饭莱。王小从席筒里钻出来,女子羞羞答答,向王小说了自己的身世,并说愿与王小结为夫妻。王小满口答应,就在半间草屋里拜了天地。

三天后的晚上,龙女三娘剪子铰纸,吹口仙气,平地里起来锃明瓦亮的楼台殿阁。小俩口住了进去。

这事传到皇宫里,薛王带着文武百官来看。这昏王见三娘长得貌美,起了歹心,便对王小说,“你在门前打十二眼井,井旁都要有一棵垂柳,井里都要有两条半斤重的鲤鱼。明天有一样办不到,拿三娘顶替。”说完拂袖而去,王小犯了愁,三娘说:“郎君莫愁,明天薛王来,自然无话可说。”

第二天一早,薛王来了,见十二眼井里鱼跃水动,十二裸垂柳风吹枝摇。薛王看傻了眼,可他还不甘心,就又对王小说:“你院里摆上二十匹马,都是粉鼻粉眼粉肚皮,马上都坐俏佳人。今天我不走了,住你客厅,明天我起来就看。”王小一看三娘的眼色就答应了。三娘摆酒宴招待薛王臣君,薛王吃饱喝足就睡了,天明醒来,见和他要的一点不差,马咴咴地叫,在院里兜欢子。薛王难不倒王小,虽然心里不悦,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回去。三娘上前说道:“薛王,民女贡献一玩物,不知中意否?”说着递过去拳头大、状如鼠的小动物。薛王一看,着实喜爱。问道:“它是何物?怎么喂养?”三娘说:“它叫祸,只吃生铁喝香油。”薛王想:“香油有的是,生铁更不在话下。”于是带祸回宫。

薛王派专人喂祸,那知这小东西越长越大,越吃越多,城的生铁吃光了,香油喝净了。薛王下令向全自征收,后来全国的也吃光喝净了,薛王没了法,叫人把祸牵出去扔了。谁知祸大城门小,牵不过去,薛王又叫把祸杀死。谁料一百个勇士发声喊,持刀向祸刺下时,刀口喷火,立时烈焰冲天,薛王和他的大臣抱头鼠窜,王宫也化为灰烬了。

后来,薛王征调百姓,排成长队,把拆薛城围墙的旧砖手递手地传到兖州,盖起了兖州府。这就形成了一句歇后语,拆了薛城盖兖府——手递手。木石镇的落凤山,在这个故事之前叫东山,王小东得宝,证明那鸟是凤凰,从那人们就把东山改叫落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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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道德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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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故事是小学生都爱做得事情,同时好的道德典故也会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道德的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典故1、孔融让梨

孔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他年幼时,每次和哥哥一起吃梨总是拿一个最小的。父亲问他原因,他说:“我是弟弟,年龄最小,应该吃小的。”后来,“孔融让梨”成为团结友爱的典范。

典故2、曾子避席

曾子是孔子的弟子,又一次孔子要向他传授高深的理论,曾子本来坐着,听了便从席子上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站立,表达了他对老师的充分尊敬。

典故3、千里送鹅毛

唐朝时,云南一少数民族的首领派特使缅伯高向太宗贡献天鹅。在路上,缅伯高不小心让天鹅飞走了,只剩几根鹅毛。到长安后,缅伯高拜见唐太宗,奉上了鹅毛并赋诗“礼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这个典故比喻礼物单薄,情意却异常浓厚。

典故4、三顾茅庐

东汉末年,刘备为求诸葛亮出山辅佐自己,三次到其住处请他,最后才等到诸葛亮。“三顾茅庐”后来成为形容求贤若渴的著名典故。

典故5、车胤囊萤

车胤是晋朝人,自幼聪颖好学却家境贫寒,常无油点灯。于是他夏夜就捕捉萤火虫,用以照明夜读,学识与日俱增,成为知名学者。“车胤囊萤”也成为勤奋学习的典故。

典故6、王恭身无长物

王恭是东晋时的名士。他从会稽当官后回家,同族的一个长辈去看到他坐在一张竹席上便说,你从东边回来,应该有不少这种东西,可不可以给我一张。王恭将席子送给他,自己之后却只能坐草席了。那人听说后非常惊讶,对王恭说,我本以为你还有多余的竹席。王恭则回答,我为人平日从来没有多余的东西。

典故7、张良拜师

张良在成为刘邦军师以前,有一天在桥上三步,碰到一个老人故意把席子掉到桥下,让张良把鞋捡上来给他穿上。张良照做后,老人高兴地称他孺子可教,并给他一本《太公兵法》。张良仔细研读,终于成为一代军师。这个故事后来成为尊老敬老的著名典故。

典故8、荀巨伯舍身救友

荀巨伯是东汉桓帝时的贤士。一次他去探望重病的朋友,恰逢胡兵围攻城。他不肯独自逃跑,甘愿用自己的性命代替朋友的性命。胡兵大受感动,率军撤回,全城得救。荀巨伯对友情的忠诚也流传千古。

典故9、管鲍之交

春秋时,鲍叔牙是齐桓公的谋士,他的好友管仲曾经在齐桓公敌人的门下做事,失败后被俘虏。齐桓公让鲍叔牙做相国,他反倒大力推荐管仲。最终管仲做了相国,鲍叔牙则成为其手下,这段友谊在历史上传为美谈。

典故10、许衡不食无主之梨

许衡是元代理学家。有一次他在盛夏时走路,十分口渴,遇到路边有一棵梨树,别人都争着摘梨吃,唯有许衡独自端坐。有人问他,他说,梨树没有主人,我的心却有主人。别人所遗失的东西,即使有丝毫不合乎道义也不能接受。

典故11、程门立雪

宋代时,程颐的学生杨时、游酢某次一同前往程颐家求教问题,来到老师家时却发现程颐睡着了,他们不忍打搅,就静静地侍立门外等候。当时天寒大雪,当老师醒来时他们的脚下已积雪一尺深。“程门立雪”后来成为广为流传的尊师典范。

典故12、范式张劭交友重诚信

东汉时,张劭和范式一同住在太学里读书,是很好的朋友。学成别离时,两人约定两年后的中秋节中午在张劭家再见。两年后中秋,张劭杀鸡备饭,正午时范式果然从数千里外赶来。两人交友诚信的典故也由此流传。

典故13、缇萦救父

西汉时,官吏淳于意被判肉刑被押送上京。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坚持一路随父亲进京,为救父亲向汉文帝上书,最终令汉文帝废除肉刑,成为著名的孝顺典故。

典故14、孟母三迁

孟子幼年时,家附近的环境不好,其母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多次迁居。“孟母三迁”后成为父母用心良苦培育孩子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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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亲尝汤药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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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尝汤药》是一个讲述的汉代文帝孝行的故事,这是《二十四孝》中的第二则故事。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四子,初封代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二十四孝》。

【释义】亲自品尝汤药的热度,是孝顺的一种表现。

【历史典故】

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初封代王,后来继承皇位,即汉文帝。刘恒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对他的母后很孝顺,从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后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的母后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后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后的床前。每次看到母后睡了,才趴在母后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后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后喝。

刘恒孝顺母后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君。有诗颂曰:“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汉文帝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后人为了纪念文帝的伟业和仁政以及他的孝道,将其列为二十四孝之第二孝。

【成长心语】

自古道:“久病床前无孝子”,而刘恒却能做到三年如一日。感恩以孝为先,因为父母的付出远远比山高、比海深。学会去感激别人是自己的一份良心、一份孝心,因为如此才会有和睦,有快乐,有彼此间的敬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亲朋,你将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打开你的胸怀,让霏霏细雨洗刷你心灵的污染。学会感恩,会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实。

[历史典故:亲尝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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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史上著名“绿帽子”典故

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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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绿头巾定义为妻子通奸应在元朝之后。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史上著名绿帽子典故,欢迎阅读。

中国的男人们大抵最害怕自己戴上那“绿帽子”,说来有一段让人饶有兴趣的史话。绿帽子”的演变过程长达两千年,“乌纱帽”则起源自南朝刘宋年间(另有说东晋时宫中就开始流行)。有意思的是这顶“帽子”都是在朱元璋手上最后“定型”,成为一个具有特殊含义的词。

【秦汉】时期规定犯人穿一种特制的衣服,称为“赭衣”,其色赤褐。班固《汉书·刑法志》有载“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可见至迟在汉代“赭衣”已为罪犯的代称。唐宋时期,视碧青绿诸色为贱民所穿服装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对犯罪之人“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闻见录》),并根据情节轻重“以日数为等,日满乃释”。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苏州有不逞子弟,纱帽下著青巾,孙伯纯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异?"”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绿青诸色的是最低贱的人。

自【元代】开始,碧绿青诸色的服装限于“娼妓”、“乐人”所穿。《元典章》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诏规定:“教坊司乐艺着卍字顶巾,系灯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同时还规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让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带毛猪皮鞋,不许在街道中间行走,只准在左右两边“靠边走”。由此一来,人们见着戴“绿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楼一族”,戴“绿帽子”也成为某男子的妻女卖淫或妻子私下“偷汉子”的俗称。据明朝郎瑛所撰的笔记《七修类稿》载,相传于春秋时期,依靠妻女卖淫收入为生的男子以绿头巾裹头作为识别。而绿色在中国古代被视为低贱者的用色,《汉书.东方朔传》提到馆陶公主刘嫖的情夫董偃,头戴绿帻,颜师古的注是:「绿帻,贱人之服也。」。唐朝诗人李白在《古风》中也有「绿帻谁家子,卖珠轻薄儿」之句,可见当时绿色为低贱者所用的颜色。

至于把绿色视为低贱者用色的原因,有一种说法是与龟有关。绿色为龟之颜色,而古人误以为雌龟要与蛇交配才可以繁殖,甚至以为龟没有雄性,如明朝长乐人谢肇浙所着的笔记《五杂俎》就提到龟不能交配,所以纵容雌龟与蛇交配来繁殖后代。不少古书如《列子》、《说文解字》、《博物志》等均有类似说法。因此把妻子与他人通奸的男子称为「龟」。《七修类稿》与唐朝封演所撰的笔记《封氏见闻录》均有提到,唐朝李封为延陵令时,手下犯罪,他就要他们戴绿头巾作为羞辱。但当时仍未有把「绿头巾」定型成妻子跟别人通奸的意思,只是象徵身份低贱。而郎瑛则于《七修类稿》中说出自己的见解,认为以绿头巾为羞辱,是因为绿头巾是春秋时期妓女之夫的首服。

把绿头巾定义为妻子通奸应在元朝之后。据《元典章》载,当时规定娼妓家长和男性亲属要裹青头巾」,而青、绿二色相近。此例一直沿用至明朝,《明史·舆服志》载,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下诏规定教坊乐人和伶人要戴青巾,而乐人、伶人之妻通常都是乐妓、女伶,虽然以卖艺为主,「绿帽子」一词则是清以后的用法,易实甫作《王之春赋》就有「帽儿改绿,顶子飞红」之句,描绘了当时官场的性贿赂。于是「绿头巾」或「绿帽子」就成为妻子与人通奸的男子之代称了,这种用法亦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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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的典故

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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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是我国的著名的书法作品,那么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有什么典故呢?以下是小编提供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的典故,一起来看看吧。

东晋初年,宰相王导的兄弟王旷有个爱子,叫王羲之。他从小受到父亲舞文弄墨、爱好书法的熏陶,也喜欢上了书法。十几岁时,常在父亲书房里翻弄前人的书迹、碑帖。王旷见儿子如此心诚,就以一本《笔说》为教材,教他笔法、笔势、笔意。过不了多久,王羲之的书法已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后来,王羲之的书法出了名,许多人都以得到他的字为荣,连京城里的大官、地方上的豪富都争相求他的墨宝。

王羲之也做过官,当过刺史、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当时人们爱称他为“王右军”。四十多岁时,因为和上司意见不合,辞去了会稽地方官的职务。从此他经常游山玩水、吟诗会友,并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潜心于书法艺术。这以后,王羲之书法的造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有一年春天,王羲之请了许多宾客,包括司徒谢安、司马孙绰以及附近几个县令,带上自己的几个儿子,来到会稽兰渚山麓的兰亭聚会。春暖花开,山清水秀,一行人踏着悠闲的脚步,在山径中行走。

这时,王羲之提议来一次传统的“曲水流觞(shāng)”助兴,得到了众人的赞同。于是,大伙来到一条弯曲的小溪边,每个人各自找到溪旁的石头坐下。王羲之命书童在小溪的上流将几只装满酒的觞(古代称酒杯为觞),放在一个木盘里,然后让盘子顺着小溪流向下游。当盘子流经哪个人身边时,那个人就得赶快作一首诗,作不出诗,就得罚酒三杯。这一场“曲水流觞”的游戏进行得十分尽兴,结果做出了二三十首好诗。

为纪念这次聚会,大家提议把这些诗编成一册集子,取名《兰亭集》,并公推王羲之写一个序。王羲之也不推辞,命书童在兰亭摆下笔墨。在众人的簇拥下,王羲之信步来到了兰亭,他环顾崇山峻岭、松林竹园、溪水瀑布,不由得心绪万千。过一会,序的腹稿已在胸中打好,王羲之在书案前盘腿坐下,拿起毛笔,在纸上飞笔一挥而就。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三百二十五个字的《兰亭集序》,就在这会稽群山中诞生了。可惜这“天下第一行书”的真迹已经失传,只留下来一些古人的临摹本。

王羲之的趣事还很多,其中《换鹅帖》也值得一提。王羲之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喜欢养鹅;哪里有好鹅,不管路途多远,他都要跑去欣赏;有时甚至不惜重金将其买下。

山阴(今浙江绍兴)城外一座道观里的住持老道,揣摩到了王羲之的心思,有意在道观外的池塘里养了一群可爱的白鹅,并让人把消息透露给王羲之。王羲之得知那里有这么好的白鹅,哪有不去观赏之理。

一天,王羲之兴冲冲来到道观外,一看到池塘里悠哉悠哉浮游的白鹅,一下子惊呆了,久久痴痴地伫立在池塘边。

“来人呐!”忽然,王羲之对跟来的仆人叫道:“快,快去把道观的住持请来,我有要事相商。”

一会,住持老道匆匆赶来,见了王羲之深深作揖:“贫道有礼了,请到观里坐坐。”

王羲之哪有这份闲心,心里想的只有鹅,于是单刀直入:“这群鹅能不能卖给我?请道长开个价吧!”

住持老道脸上显出难色:“鹅是敝观为供香客们观赏而养的。卖是不卖的。”

王羲之哪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脑子一转,又说:“那,那这样吧,我用更多的鹅来换你的鹅,总好了吧。”

老道支吾了一阵,终于把本意道来:“换是可以的。不过,鹅换鹅不行。久闻右军大人的书法超人,贫道想将我的鹅换您的字,如何?”

王羲之听了,毫不思考地就答应了:“行!怎么个换法?”

“嗳,恳请您替敝观书写一卷《道德经》,若右军大人肯屈就,那么这群鹅全都归您了。”

“那敢情好!现在就去书写。”王羲之答应的十分爽快。

王羲之为道观书写的《道德经》,后人称之为《换鹅帖》,是王羲之仅次于《兰亭集序》的第二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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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曹冲称象典故故事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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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冲,字仓舒,他是三国时魏王曹操的小儿子,天资聪慧,思维敏捷,五六岁时的智力已和成年人不相上下。

大约在曹冲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吴王孙权派人给曹操送来一头大象。大象生长在南方的丛林里,北方人极少看到。因此,曹操带着儿子们和文武官员一起前往观看。

大伙儿看着这庞然大物,纷纷议论。谁都想知道它的重量,但哪儿有那么大的秤呢?

曹操也很想知道大象的重量,就问文武百官说:

“你们谁能想办法称出它的重量?”

文武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束手无策。这时,曹冲上前对曹操说:“父王,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称出大象的重量。”

曹操知道曹冲一向聪明过人,平常也很喜欢他,就说:“你说说看,用什么办法?”

曹冲说:“用一只大船,先把大象安置在大船上,在大船吃水的深度刻上一个记号,然后把大象牵上岸。再把一些石块装到船上,让船沉到原来刻上记号的深度。只要称一称石块的重量,就可以知道大象的重量了。”

曹操听了,连声称赞说:“好!这个办法好!”

于是,曹操马上让人准备船只和石块,果然很快就称出了大象的重量。

后来,“曹冲称象”这一典故,用来称颂人年幼聪颖,才智过人。(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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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口若悬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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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简介

郭象,字子玄,河南洛阳人,郭象中国西晋时期玄学家。

典故

晋朝时,有一位大学问家,名叫郭象。

郭象在年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很有才学的人。尤其是他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一些现象,都能留心观察,然后再冷静地去思考其中的道理。因此,他的知识十分渊博,对于事情也常常能有独到的见解。后来,他又潜心研究老子和庄子的学说,并且对他们的学说有深刻的理解。

过了些年,朝廷一再派人来请他。他实在推辞不掉,只得答应了,到朝中做了黄门待郎。到了京城,由于他的知识很丰富,所以无论对什么事情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再加上他的口才很好,又非常喜欢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每当人们听他谈论时,都觉得津津有味。

当时有一位太尉王衍,十分欣赏郭象的口才,他常常在别人面前赞扬郭象说:“听郭象说话,就好象一条倒悬起来的河流,滔滔不绝地往下灌注,永远没有枯竭的时候。”郭象的辩才,由此可知。

而后人就以“口若悬河”来形容人善于说话,一旦说起话来就橡倒悬的河水、滔滔不绝,永远没有停止的时候。

故事延伸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郭子玄语议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

郭象反对有生于无的观点,认为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独自生成变化的,万物没有一个统一的根据,在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上,他调和二者,认为名教合于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应符合名教。他以此论证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的合理性,认为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事,人生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能力。有哪样能力的人就做哪一种事业,这样的安排既是出乎自然,也合乎人的本性。著有《庄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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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甘露之变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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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之变,发生在三国时期的魏国,是曹魏继高平陵之变以后的又一次重大政变。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甘露之变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唐宪宗平定淮西以后,变得骄傲自得起来。他开始信奉神道,下诏求能炼长生金丹的方士。公元820年,他服了金丹以后,脾气变得暴躁不定,宦官因而常常被认为有罪而处死。不多久,他就暴死于宫中。

宪宗虽然平定了藩镇之乱,但对宦官一直是信任并依靠的,所以宦官的势力很大。宪宗死后,宦官王守澄擅自立李恒为帝,这就是唐穆宗。穆宗病死后,他的儿子敬宗只做了一年皇帝,就被宦官杀了,王守澄等人又迎立李昂为帝,这就是唐文宗。

文宗即位后,王守澄因拥戴有功,由枢密使升为骠骑大将军。表面上,文宗对宦官加以恩宠,但内心非常恨他们。特别是看到杀害宪宗的凶手还没有被惩治,宦官们却权力大到可以任意弑杀、拥立皇帝,文宗心里更加不能忍受。公元831(太和五年),文宗曾与宰相宋申锡密谋,如何剪除宦官。可是秘密却被京兆尹王泄露,宋申锡因此被贬,计划也失败了。但文宗不甘心,仍在悄悄地物色能帮他除去宦官的人。

两年后,文宗患病,嘴里说不出话来。王守澄推荐了他手下的官员郑注,给文宗看病。郑注早年以行医为业,那年他到襄阳时,襄阳节度使李正患病,他给李使用了偏方,李服用后十分见效,就让他留下来做官,军政之事都让他参加决定。通过李,郑注又认识了王守澄,王守澄调到内廷后,郑注也随着来到京师。文宗服了郑注的药,也很有效,于是郑注又得到了文宗的宠信。

文宗憎恨宦官,但经过太和五年的失败,他又不敢向朝中大臣明说这件事。郑注深知文宗的心思,常常秘密为文宗献计;又向文宗推荐了进士李训。文宗见李训仪表堂堂,善辩论,多有手腕,十分高兴,对他越来越信任。

李训、郑注对当时的朝政都很有自己的见解,能准确地指出政治中的弊病和症结,加上他们又是王守澄推荐的,不会引起宦官的怀疑,文宗便与他们密谋除掉宦官的计划。他们认为,可以利用宦官之间的矛盾,采取分化瓦解、以毒攻毒的方法除掉宦官。

当年拥戴文宗的宦官,除了王守澄,还有一个仇士良。但仇士良一直受王守澄的压制,没做上大官,于是他们任命仇士良为左神策军中尉,分掉了王守澄的一部分权力,使王守澄很不高兴。后来,李训等人还除掉了另外几股宦官势力。

李训当了宰相后,又任命王守澄为左、右神策观军容使,官阶比过去高,但王守澄的军权却被解除了。这年十月,文宗叫人往王守澄的家中送了一杯毒酒,这个气焰嚣张的宦官头子就这样被除掉了。

李训他们知道,要除掉宦官,就一定要掌握军事力量,因为有权势的宦官大多掌有军权。为此,文宗让郑注出任凤翔节度使,以便组织军队,作为外援。李训精心挑选了一些有才干的名臣子弟,作为郑注的助手,还让文宗任命罗立言为京兆尹、韩约为禁卫军将军,作为接应。

李训原来和郑注约定,公元835年11月27日,王守澄下葬时,由文宗下令,宦官中尉以下的全去送葬,到时候由郑注率兵将这些宦官全部砍杀。可是李训求胜心切,又想独占剪除宦官的功劳,因此提前采取了行动。

这年11月21日,文宗在紫辰殿早朝。文武百官依班次站定后,禁卫军将军韩约上殿启奏,说禁卫军大厅后面的院子里,有一棵石榴树昨天夜里降了甘露。在古代,天降甘露被认为是祥和的好兆头。李训带领百官向文宗祝贺,并请文宗亲自到禁卫军的后院去观看。

于是文宗乘软轿出紫辰门,来到含元殿。文宗要李训带一些官员先去观看,李训看后回来说,恐怕不是真的甘露。文宗又要仇士良带宦官们去看。仇士良等人来到禁卫军大厅,却见韩约神色紧张,态度反常,心中很是疑惑。这时天公又不作美,正巧刮来一阵风,吹动了厅内的帷幕,仇士良他们发现,幕布后站着不少手拿兵器的士兵。他们大吃一惊,慌忙逃出去,门卫想关门都来不及了。

仇士良等人去看甘露时,李训正在含元殿调兵遣将。这时,仇士良等人跑回来,挟持着文宗,把他塞进轿内,抬起来就跑。李训大叫:“保护皇上的乘与,每人赏钱百千!”于是禁卫军们都冲了上来。仇士良见形势危急,就抄近路向内廷跑去。李训拉住软轿不肯松手,仇士良便扑上来厮打。李训从靴筒中抽出刀来刺仇士良,仇士良却被宦官救起。李训一直抓住文宗的软轿不放,被一起拖到了宣政门。这时宦官郗志荣跑来,把李训****在地,仇士良等人乘机拥着文宗的软轿进了内宫。

李训见预谋难以成功,只好换上便衣出逃,但后来仍被抓住。在押送京师的路上,他因为怕受到宦官的酷刑和侮辱,说服押送的人,把他的头砍下来送到神策军。事发时,郑注正带着兵马进京,听到消息他退回凤翔,但后来又被仇士良密令杀死。这个失败的事件,在历史上被称作“甘露之变”。

“甘露之变”后,仇士良指挥宦官大肆屠杀朝廷官员和禁卫军士兵,被杀死的有六百多人,宰相王涯等都暴尸街头,没人敢收殓。文宗在宦官的辖制下,抑郁成疾,终于在公元840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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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按图索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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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按图索骥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按图索骥:学而不思落笑柄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梅福传》。

【释义】

骥:好马。按照画像上的样子,去寻求好马,结果一无所获。比喻按照线索寻找,也比喻办事机械、死板,不能灵活变通。

【历史典故】

春秋时,秦国有个名叫孙陽的人,善于鉴别马的好坏,只要让他看一眼,便能分辨出马的优劣。因为传说伯乐是负责管理天上马匹的神,于是人们都把他称为“伯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他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识马经验写成一本书,名为《相马经》,书中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各类好马。

孙陽的儿子资质很差,却想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熟读了这本书后,他以为自己学到了父亲的所有本领,便拿着《相马经》去找千里马。《相马经》上说:“千里马的主要特征是:高脑门,大眼睛,蹄子像摞起来的酒曲块。”他按照这个特征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收获。

有一天,他发现路边有一只蹦蹦跳跳的动物,他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东西很像《相马经》中所说的千里马,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千里马”捉住,并带回家。一进门,他便嚷着说:“我找到了一匹千里马,它长得和《相马经》中说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了点,蹄子差了些。”孙陽一看儿子手里捉着的居然是一只癞蛤蟆,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说:“傻儿子,你拿的是一只癞蛤蟆,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啊!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相马的本领,就得多去看马、养马,深入地了解马才行啊!”儿子听了羞愧不已,从此便一头钻到马群中去研究马。

【成长心语】

把癞蛤蟆误认为千里马,这固然有点夸张。但是,在学习中,死背教条,生搬硬套,以致闹出笑话的事确实屡见不鲜。前人传下来的书本知识,应该努力学习,虚心继承,同时也要注重实践,在实践中切实验证、牢固掌握,并加以发展,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机械地照搬书本上的知识,不探究事物的本质,必然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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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萧规曹随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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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死后,大汉王朝就处在了风雨飘摇之中。

继承皇位的是幼小的刘盈,但真正的大权掌握在他的母亲吕后手里。这个早年善良贤惠,宽厚容忍的吕雉小姐,已经变成了心狠手辣,权欲熏心的吕太后了。她一心要除去所有刘姓诸侯和开国将帅,因为她相信这些人将来都会和惠文帝刘盈夺权。

幸而有个大管家萧何,支撑局面,平衡关系,一方面阻止吕后过分伤害刘氏政权,一方面疏导功臣对她的不满,避免强烈内争,造成皇朝崩溃。

但是萧何积劳成疾,重病不愈,不就去世了。

接替相国位置的,是曹参。刘邦死时有遗诏,萧何生前有推荐,这个位子非他莫属。

这个曹参,最早和刘邦,萧何一起闹革命,久战沙场,出生入死,身上有七十多处伤口。他资格比萧何老,战功比萧何大,却位居萧何之下,所以两个人的关系有点不对付,有点小杂音。

为了刘氏江山不变颜色,他们抛弃前嫌,完成了历史性的交接班。

奇怪的是,曹参这个猛将上任以后,没有点起“三把火”,却来个“新官上任三壶酒”,每天日夜饮杯,醉眼惺忪。上朝不是打盹就是打哈欠,官员将领们堵他的家门,他是兵来酒挡,将来也酒挡,谁来都是一句话:“请进!有酒!”扭住不放,一杯一杯地碰,一杯一杯地干。你要开口,他马上把酒递过去:“喝!喝!”不容说话,不喝个烂醉如泥,不放回去。相国府后院的小花园,成了官员们饮酒作乐的酒馆酒吧。

积压的公文堆积如山,他不看一眼,奏请的急件连篇累牍,他置之不理。他见人最常说的话就是“喝酒”。

上行下效,宫廷内外,一片豪饮之风。还有人不知好歹,密报相国府,说下面有人能饮酒误事云云,曹参亲自下去视察,到了现场,端起酒杯,就开始劝酒。大家喝得七倒八歪,他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能喝五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咱放心。能喝一斤喝五两,这样的同志不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让他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必知这话是不是从那时传下来的。最后,连日夜沉醉在酒里的刘盈也看不过去了。这是哪门子相国?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是不是等着让我炒鱿鱼了?就把曹参叫来问话。

曹参反问刘盈:“陛下自认为在贤明方面,与先皇比如何?”

“朕哪敢与先皇相比!”

“那麽陛下认为我与萧相国,哪个更贤明?”

“说实在的,你差一大截子。”

“陛下讲得非常对,我们是不如他们。既然高皇帝和萧相国制定了非常完美的法令规章,臣的任务就是递守职位,按既定方针办,维持这套制度,让它化为习惯啊。”

好一个“萧规曹随”!刘盈茅塞顿开。原来曹参是有意降低政府效率,使吕后一党急于改变行政制度的种种努力被搁置,被延误,从而维持一个安定清静的政局。高,实在是高。

曹参当相国期间,无为而治,清静理国,坚守善法,以静制动,使得老百姓得以休息养生,安居乐业,在那个表面平和,实则波涛汹涌的年代,不愧是一个好的掌舵者。

可惜三年后曹参病逝。是不是死于酒精中毒,史无记载。如果是,真应该给他上报一个“因公殉职”,因为喝酒劝酒实在是他的重要工作之一。不管怎样,“萧规曹随”,以酒治国,以醉治国,留下了千古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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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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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薪尝胆比喻刻苦激励自身;坚定报仇雪耻的意志。下面小编就收集了2016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希望各位读者喜欢。

我们都背过一段话:“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是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这二人之间的深仇大恨,要从他们的父辈谈起。

勾践的爹和夫差的爹互相攻伐,结怨已久。不想勾践他爹不争气,先死了。夫差他爹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地兴师伐越。结果被勾践杀死。弥留之际,夫差他爹感觉十分窝囊,就跟儿子夫差说了四个字:“必毋忘越”。

就这么四个字,诸侯之间正常的权利角逐变成了世仇。吴越之间,烽火不断。

自此,吴王夫差日夜练兵,誓要报杀父之仇。勾践听到消息,冷笑一声,要来个先发制人。

这时候,勾践手下重要的谋士范蠡说话了。范蠡说:“发起战争是逆德之事,是谋之下策,我们得占领道德制高点,这场战争不能打。”

年轻气盛,又刚刚尝到胜利果实的勾践怎么听得懂这种高谈阔论。潇洒地说了声:“吾意已决”,结局就是窝囊地败了。

夫差把勾践围在夫椒,勾践又死皮赖脸地向范蠡求策。范蠡说:“你现在几近覆灭,就死皮赖脸地去求,先活命再说。”

越王不是项羽那种英雄,他放得下身段。委曲求全,颜面尊严都不要了。

夫差手下伍子胥不放他。伍子胥知道,勾践是个有能力和野心的人,再加上他手下的两名贤臣—种、范蠡,如果今天不灭了他,以后必然后悔。

伍子胥这样想没用,因为夫差不信他这一套。可能在夫差心里,他是个判决生死的神,他享受这种居高临下的快感,他不愿意永绝后患。

勾践三番两次地求,终于活了下来。

胜利与失败,一线之隔。这次胜利了,下一次可能就是覆灭。勾践和夫差最失败的决定,都是在成功之后做的。

这一次,勾践不死,那他就很难再死了。

勾践回到越国,卧薪尝胆,等着一雪前耻。凡是一个王该做的,他都做了。在吴国上遭受的耻辱,如烙印一般深入骨髓。勾践时时不忘,不断抚慰士兵,招兵买马。仇恨让他盲目,幸好手下有良臣。

大夫逢告诫他:“现在国家刚刚殷实起来,你搞这种动作,不是引火烧身么。吴国和齐、晋、楚、越关系都不好,德少功多,骄横狂妄。我们联合其他国家,并和吴国交好。让其它三国和吴国斗。我么坐收渔翁之利才行。”

勾践莽撞,但他听劝。对于臣子的计策,他的答案往往是“善”。而夫差,被胜利迷惑了双眼,从此泥足深陷。

当夫差要打齐国的时候,伍子胥说:“齐国对吴国来说,无非是疥廯,真正的心腹之患,是越国啊。要打也是先打越。”

夫差又是不听,伍子胥以死相逼,夫差才改变心意。

可怜的伍子胥,每一次的进谏,都做好了抛头颅洒热血的准备。他不想输,可是王弱了,凭一己之力又怎么挽的回败局。聪明如他,或许在此刻,就已经看到了吴国的未来,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越国君臣一心,又有良策。种说:“我看夫差越来越嘚瑟。我们向他借粮食,试探一下他对越国的态度。”

雕虫小技,在吴国却激起了波澜。伍子胥坚决不借。夫差却沉浸在胜利者的喜悦当中,随手就借了。伍子胥绝望了,佞人趁机谗害忠良。夫差刺伍子胥宝剑,令他自刎。

伍子胥大笑:“我辅佐你父亲称霸,又拥你为王。当初你想和我平分吴国,我都没要。今天,你反而因为谗言杀害我。以后,就挖出我的眼睛,挂于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到越军进入都城。”

伍子胥便以这种悲壮且悲剧的方式离开了。君君臣臣,他一定懂得,自己不过是君主的一枚棋子,如果要怨,只能怨自己选错了主。但怨完之后,他还是要站在自己的棋位上,看着自家山河破灭,看着王国之耻洒遍全身,自己却不躲不藏。

越国高兴了,不仅除了伍子胥,他们还确定了,夫差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这就代表了,自己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发展。

终于,在等着夫差举全国之力外出会盟时,越王兴兵,直奔夫差老巢。吴国只剩下一帮老弱病残,怎么抵挡的了越国兵威。可吴国终究是吴国,勾践知道自己并没有全胜的把握,就和吴国讲和了。

再过四年,越过又伐吴,经过三年的鏖战,终于把夫差围困在姑苏山上。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数年之后,这个场景再次上演。但是,这次放下尊严,委身求生的是吴王夫差。而越王勾践,听了范蠡的建议:“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吴王卒。

《史记》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块,大体是说,勾践起了恻隐之心,想放过吴王,最后实在不忍心,反而是范蠡代替他进行的审判。可是我觉得这是作者对胜利者的粉饰。勾践是个狠心的人,称霸之后,开国功臣都不放过,更何况赐予他无尽屈辱的夫差。

我想,当夫差跪在勾践面前时,勾践一定是狞笑着,抽出宝剑,一剑刺入他心头。一剑不够,再来一剑,直到那血水,冲淡了嘴中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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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典故介绍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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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之间交流,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当数谦辞了,要不为什么要说文人“酸”呢!文人最最要紧就是那个自恃清高,那个让人尊重,当然首先的是先尊重别人。这点在旧时代的文人间交流的函件中可以领略到。

诸如:台鉴、钧鉴、教正、指正、海涵等等,但是很少使用“斧正”一词的。

“斧正”一词源于《庄子·杂篇·徐无鬼第二十四》: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人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宋元君闻之,召匠石曰:‘尝试为寡人为之。’匠石曰:‘臣则尝能斫之。虽然,臣之质死久矣!’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

这段寓言故事说的是有一个郢人,刷墙时不小心在鼻子上沾了一个石灰点,象苍蝇翅膀一样薄。他知道另一个叫匠石的人会耍斧子的绝活,便让他“运斤成风”,也就是把斧子舞得象刮风一样,咔嚓一下把石灰点削掉,鼻子不会受伤,郢人“立不失容”,一点也不害怕。后来一个国家的国君(宋元君)听了这事很稀罕,闲极无聊想找点刺激,便在鼻子上弄点石灰,也让匠石来“运斤成风”。匠石回答说,“我过去是会这个绝活的,但现在玩不成了,因为与我配合的那个郢人已经去世了。”成语“运斤成风”就是说的这个故事。后人就以此引申到修改文章,称之为“斧正”。

从故事中我们不难理解,这个“绝活”需要双方配合,不但“斧正”者要“运斤成风”,还需要被“斧正”者的“立不失容”。但在“斧正”过程指的是双方应该是“技术水平”很高的人物中进行的,这就不难理解应该是“高手”间的切磋。如果今天我们使用在自己初学便要求较专业一点的人来“斧正”,一是根本不需要“斧正”的“斧正”,二是自己没有求教于人的虚心,人家如何指点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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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狐狸和兔子的民间典故

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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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兔子在林子里偶然相遇,它们各自都感觉找到了知己。于是,狐狸便提议大家发誓为盟,结为朋友。

有一天,它们合计着同去打劫一些财物。

它们来到一座山上,见满山遍野,盛开着各种各样的花儿。绿莹莹的草里钻出一只野鸡,向它们望了望,畏惧地朝远处飞去。山涧里,传来泉水冲击岩石的声音。春天的山野景色非常迷人。

它们便决定在这里休憩,等候机会。

刚坐下不久,对面山上摇晃着走过来一个挑担子的货郎哥。

兔子建议:狼和狐狸躲起来,由它先把货郎哥骗到远处,然后,狼和狐狸挑走担子,最后大家到狼洞聚会。狼和狐狸点头同意,就躲了起来。

等货郎哥过来时,兔子就轻轻跳出来,用最婉转的嗓子唱道:

满山遍野舞动的

那是花儿吗

还是玩耍的小姑娘

山涧里响着的

那是泉水吗

还是孩子们在鼓掌

草丛里钻出又飞去的

那是野鸡吗

还是一道彩虹

啊,啊,货郎呀

告诉我吧,货郎

兔子唱罢,两只前腿向空中伸了伸,好像在说:“快说吧,货郎!”货郎哥听了确实很惊疑,因为这声音太动人了,尤其是出自兔子之口,这简直是天下的奇事。

货郎哥卸下担子,就朝兔子奔去。但是兔子看见他走近了,就匆忙逃了。看见货郎哥停下了,兔子就又用前腿向空中伸了伸,好像在说:“你跑得再快一些,就可以捉住我了。”货郎哥就又朝兔子飞一般地追去。

可是他追得快,兔子逃得快。最后追到很远的一个山沟里,就再也寻不见兔子了。

于是,货郎哥气呼呼地跑转来,回到原处一看,不好了!自己装得满满的货担没啦。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连忙往各处去寻找。

原来,兔子将货郎哥骗走以后,狐狸挑上担子,狼跟着就一块儿往狼洞里去了。到了狼洞,狐狸煽惑狼道:“狼大哥呀!这担子是我挑来的,可是你是我们的大哥,应该给你一半东西。”狼听出狐狸的意思是想叫它合谋霸占了这担东西。

不分东西给兔子,狼也愿意。不过狼想的是要独占这份财物。正发愁没有借口,听了狐狸的话,就计上心来,把脸一沉,骂道:“狡猾的狐狸!我们三个是好朋友,你倒说出这样的话,今天若不把你除去,日后你必然继续惹是生非。”于是狼扑了上去,把狐狸吃了。

兔子回来一看,狐狸被狼吃了,非常害怕。赶紧凑上前恭维道:“狼大哥!我能够和你交朋友,真是太荣幸了。因为从古到今,谁也没有听过兔子能和尊贵的狼交朋友,所以我愿把这担子里的全部财物献给你,作为我的一点心意。”

本来,狼也想借口吃掉兔子,但听了兔子的这番甜言蜜语,心想,这倒霉的兔子早晚都是自己的美食,况且自己刚刚才吃了狐狸,肚子还饱着呢。于是,就叫兔子去看守东西,自己睡觉去了。

坏人有坏主意,坏兔子也有坏办法——兔子悄悄打开担子,发现有一包糖,就在这一包糖上想出了一个阴险毒辣的计策。兔子暗暗把糖藏起来,挤着一只眼睛,喊叫起来:“啊呀!太好吃了,太好吃了!”狼被惊醒,很生气地对兔子说:“不守规矩的东西,你喊叫什么?”

兔子用最温柔的腔调说:“我只知道世上吃的东西,甜不过果子,可不知道世上最甜的却是自己的眼睛。我吃了一颗,满嘴都是甜的,满身都是甜的,甜得心也怦怦跳起来了。这么好的发现,我怎能不告诉尊贵的狼大哥呢?要是狼大哥吃了自己的眼睛,将会享受到这种福气。”

狼听了这话,因为睡意还未退,糊里糊涂地就信以为真了。狼连忙叫兔子帮着挖掉自己的眼睛。兔子眼尖爪快,迅速地用双爪将狼的双眼挖出,然后将一些糖塞入眼珠。狼吃了觉得果然甜,连连称赞兔子聪明。

可是当狼发现看不见以后,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有了双眼。于是,就追问兔子。

兔子笑着说:“这好办,你跟我走,喝点泉水,眼睛就能看得见啦。”这时,狼只好跟着兔子走。

到了万丈高的悬崖上,兔子对狼说道:“狼大哥呀!你看前面的泉水多清呀!再往前走几步,快喝吧!”双目失明的狼哪知是计,双足向前一迈,就跌入山涧摔死了。

狼死后,兔子指着山涧骂道:“贪婪的狼呀,你想独占这些财物吗?告诉你,这些财物是我兔子的,现在还是让我享受吧!”

骂罢,就回转狼洞打开担子,欣赏里边的东西。翻着,看着,唱着:

狡猾的狐狸呀!你来看看吧

这串戒指正闪烁着金光

贪婪的恶狼呀!你也瞧瞧吧

这串手镯正散发着银光

啊,啊,你们快来看吧

这又是一包雪一般的白糖

太好了,太好了

这是“胡大”给我的犒赏

得意忘形的兔子把一包白色的闹狼药误认为是白糖,就顺手捏了一撮,放进嘴里吞了下去。不一会儿,毒性发作,兔子就在惨叫声中死去了。

结果,贪婪的恶狼、狡猾的狐狸和阴毒的兔子,谁也没有享受到这些东西。

第二天,货郎找到狼洞,又把担子挑走了。另外,还得了一张狐皮和兔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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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蔡磷坚还亡友财历史典故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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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稗[bài]类钞》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吴县(今苏州)有一个叫蔡磷的人,他为人讲信义,重感情。

有一个朋友寄放了一千两白银在他那里,没有立下任何字据。

过了不久,他的朋友死了。蔡磷把他朋友的儿子叫来,要把一千两白银还给他。

他朋友的儿子很吃惊,不肯接受,说道:“哎呀!没有这样的事情,哪里有寄放千两白银却不立字据的人?而且我的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呀。”

蔡磷笑着说:“字据是在心里,不是在纸上。你的父亲把我当知己,所以不告诉你。”最终蔡磷用车子把千两白银运着送还给他。

友人死后,蔡磷本可将千金据为己有,但他仍将它们主动送还给友人不知情的儿子。由此可见,真正的信用,是对自己内心的承诺,而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诚实守信相对容易;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仍能严于律己,认真履行诺言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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