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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火热的典故实用20篇

中国成语故事有很有趣的典故,那你知道哪些成语故事的典故呢?用英语如何讲好成语故事的典故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水深火热的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和采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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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笔马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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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家说,从前,有个孩子名字叫良。

父亲母亲早就死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过日子。他从小喜欢学画,可是,他连一支笔也没有啊!

一天,他走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学馆里的教师,拿着一支笔,正在画画。他不自觉地走了进去,对教师说:“我很想学画,借给我一支笔可以吗?”教师瞪了他一眼,“呸!”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骂道:“穷娃子想拿笔,还想学画?做梦啦!”说完,就将他撵出大门来。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他说:“偏不相信,怎么穷孩子连画也不能学了!”

从此,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时,就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他到河边割草时,就用草根蘸蘸河水,在岸石上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了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壁上,又把白天描过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没有笔,他照样学画画。

一年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从没有一天间断过。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画,麻麻花花全是画了。当然,进步也很快,真是画起的鸟就差不会叫了,画起的鱼就差不会游了。一回,他在村口画了只小母鸡,村口的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一回,他在山后画了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山后吃有一个晚上,马良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地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一躺下来,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马良接过来一看,那笔金光灿灿的;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他喜得蹦起来:“谢谢你,老爷爷,……”马良的话没有说完,白胡子老人已经不见了。

马良一惊,就醒过来,揉揉眼睛,原来是个梦呢!可又不是梦啊!那支笔不是很好地在自己的手里吗!

他十分高兴,就奔了出来,挨家挨户去敲门,把伙伴都叫醒,告诉他们:“我有支笔啦!”这时才半夜哩!他用笔画了一只鸟,鸟扑扑翅膀,飞到天上去,对他喊喊喳喳地唱起歌来。他用笔画了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去,对他一摇一摆地跳起舞来。他乐极了,说:“这神笔,多好呀!”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替村里的穷人画画:谁家没有犁耙,他就给他画犁耙;谁家没有耕牛,他就给他画耕牛;谁家没有水车,他就给他画水车;谁家没有石磨,他就给他画石磨……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很快地传进了邻近村里一个大财主的耳朵。这财主,就派两个家了来把他抓去,逼他画画。

马良年纪虽小,却生来是个硬性子。他看透有钱人的坏心肠,任凭财主怎样哄他、吓他,要他画个金元宝,他就是不肯画。财主就把他关在一间马厩里,也不给他饭吃。

傍晚,雪纷纷扬扬地落着,地上已经积起了厚厚一层。财主想,马良这一下不是饿死,也准冻死了。他走过马厩门口,只见门缝里透出红红的亮光,还闻到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他觉得奇怪,凑近眼去,往门缝里一张,啊!马良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烧起了一个大火炉,一面烤着火,一面正吃着热烘烘的饼子呢!财主知道,这火炉和饼子,一定是马良用神笔画的,就气呼呼地去叫家丁来,要他们把马良杀死,夺下那支神笔。十多个凶猛的家丁,冲进了马厩,却不见马良,只见东面墙壁上,靠着一架梯子。马良趁着天黑,攀上这梯子,翻墙走了。财主急忙攀上梯子去追,没爬上三步,就摔下来了。原来,这梯是马良用神笔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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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头子:它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典故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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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载,盛夏的一天,纪晓岚正袒胸露背地校阅书稿时,乾隆皇帝踱步走来,纪晓岚欲穿衣已经来不及了,便钻入案下。过了一会儿,他以为乾隆皇帝已经走了,便问馆中人:“老头子已经走了吗?”话音刚落,发现乾隆皇帝就在他身旁坐着。

乾隆怒问纪晓岚:“‘老头子’三字作何解释?”

纪晓岚从容答道:“万寿无疆之谓老,顶天立地之谓头,父母天地又谓天之子,简称为‘老头子’。”

乾隆帝听了他的解释,转怒为喜:“你的嘴真的会说,朕就原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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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心不足蛇吞象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2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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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淮河边上曾经住着一个教书的先生,名字叫丰,他的妻子在生产时难产死去了,因为害怕再娶回的女子会对儿子不好,加上教书的收入并不丰厚,丰一直就没再娶,自己带着儿子过活。他的儿子名叫象,因为没有母爱,父亲教书又无暇照管,所以他非常顽皮,父亲可怜象没有娘亲,大事小事都依着他,更是舍不得打骂,象于是变得好吃懒做又自私。

有一年的深秋,丰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条在寒风中蜷曲成一团不停发抖的小花蛇,样子十分可怜。丰同情这条没爹娘疼的小花蛇,于是小心地将蛇捧起来,放入袖笼中给它取暖,后来干脆带回了家。

儿子象也十分喜欢这条蛇,还经常去田里捉青蛙来给它吃。得到父子俩精心的喂养,小花蛇长得飞快,食量也越来越大,光是捉青蛙已经不能喂饱它了。于是丰决定将花蛇放生到芦苇荡子里去。跟父子俩生活了十几年,花蛇十分舍不得离开,但是它知道丰已经年老,象又好吃懒做,父子俩的生活已经一落千丈,自己更是无处安身,只得离去。花蛇向丰连连点头,拜谢过主人的养育之恩,就游入芦苇荡中不见了。

一年又一年,丰越来越老,他担心儿子日后的生活,多次对他说:“父亲已经老了,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去学点本事吧,以后能够自食其力。”

象每次听了都不以为然,对丰说:“父亲,俗话说船到桥头自然直,你就放心吧。”看到儿子这个样子,丰很为自己当初的宠溺后悔,常常摇头叹息说:“养不教,父之过啊。”

几年后丰生病去世了。象没有钱安葬父亲,邻居们念着丰是一个好人,就纷纷帮忙,为丰安排了后事。象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一直不学无术,又好吃懒做,很快就发现生活变得越发艰难起来。为了活下去,他开始变卖家产,稍微值点钱的东西慢慢都被他卖光了,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眼看冬天要到了,象连件棉衣都没有,他哆哆嗦嗦地蜷在被窝里,家里又没有食物。象难过得在被窝里大哭,一边哭,一边埋怨父亲留下的家产怎么那么少。

正哭着,一阵“沙沙”声传来了,紧接着门开了,卷进了一阵寒风。象吓了一跳,以为有小偷进来了,他把头蒙在被窝里,一边哭一边说:“你要拿什么就拿吧,这个家里除了房子,没什么是值钱的,你拿走了也没用。”说完继续放声大哭。忽然,好像有人在拍他的床,象伸出头来一看,这哪里是小偷,分明是一条巨大的花蛇盘在他的床前,象吓得差点晕过去。待他回过神来仔细一看,那巨大的花蛇居然在流眼泪。

象想起来了,这不是以前放生到芦苇荡子里的那条花蛇吗?

象说:“花蛇呀,你怎么回来了?难道你也找不到吃的了吗?”花蛇摇摇头。

“那你到底怎么了?”象又问。

花蛇一边流泪,一边开口说话了:“你们父子俩救过我的命,又养我十多年,我一直心怀感恩,我知道你现在过得很痛苦,我不能不帮你啊。”

象连忙问:“什么?你要帮我?你怎么帮我啊?你只是一条蛇而已。”

花蛇说:“我的眼睛已经变成了夜明珠,你拿刀来挖下一只,就可以换几百两白银,一辈子都用不完了。”

象听了,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拿了一把刀,但是浑身打颤下不了手。花蛇说:“别怕,你就挖我的左眼吧。”象鼓起勇气,一刀挖下去,花蛇的左眼珠蹦了出来,喷出的血溅了象一身。花蛇疼得在地上翻来滚去,喘着气说:“象,你好自为之吧,我走了。”

象洗干净花蛇的眼珠,深深地揣进怀里,来到了城里最大的药店。柜台里的小伙计一问,居然有人说是来卖夜明珠的,吓得赶紧把掌柜的找来了。掌柜的拿着夜明珠翻来覆去地看,连连称赞:“这可是真的夜明珠啊,一看就是上品!”再一看,卖珠子的是个冷得直打哆嗦的毛头小伙子,于是不相信地问:“这是你的?这种稀罕之物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象傲慢地说:“这的确是我的,有什么好稀奇的?”接着把自己家里养蛇、放蛇,蛇又回来报恩之事说给掌柜听了,那人听了连连称奇。

掌柜眯着眼睛说:“小兄弟,看来那条蛇真是成精了,一颗眼珠都能如此珍贵,要是取来它的蛇胆,那不就是价值连城了?”象没好气地说:“这可不行,取了蛇胆,蛇不就没命了吗?”一番讨价还价后,掌柜给了象二百两白银,买下了夜明珠,象美滋滋地回家了。

象有了钱,又开始挥霍起来,天天出入赌场、妓院和酒馆,人人都知道象出手阔绰,一见到他就眉开眼笑。象经常嘲笑自己的老爹丰,傻里傻气地辛苦了一辈子,什么福也没享过。

好日子总是过得飞快,一晃几年一过,象的钱越来越少,无法大手大脚地花钱了。象很是怀念花天酒地的日子,于是想起了药店掌柜曾经说过的事情,如果有价值连城的蛇胆,不就又能潇洒地过日子了吗?

有一天,象喝醉了,一摇一晃向芦苇荡走去,想要去找花蛇。可是芦苇荡那么大,花蛇在哪里呢?但是如果找不到花蛇,取不到蛇胆,今后的日子就悲惨了。象找了一会儿,干脆在芦苇荡边放声大叫:“花蛇!我是象!”

花蛇听到了象的呼叫,于是穿过芦苇,来到了象面前。象喜出望外,跟花蛇要它的蛇胆,花蛇一听,唯一的右眼流下了泪,非常痛心地说:“象啊,你要我的胆,不就是要我的命吗?”

象理直气壮地说:“没有你的胆,我可怎么过活呢?”花蛇连连叹息道:“几年前我忍痛给你的那只眼,换来的几百两白银应该可以用一辈子,可你挥霍无度,又贪得无厌,这回我帮不了你,你走吧。”说完不愿再看象,低下了头。

象看花蛇低下头,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急忙从怀里掏出刀子,要一刀砍死花蛇。花蛇一惊,躲开了刀子,见到象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来,气得浑身发颤,张开大嘴,轻轻一吸,刮起了一阵大风,象挣扎着想逃走,却还是被吸进了花蛇的嘴里。花蛇把象一口吞进了腹中,消失在芦苇荡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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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射虎中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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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出处《史记·李将军列传》: 李广居蓝田南山中射猎,“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汉书·李广传》亦载此事,作“中石没矢”。另《韩诗外传》卷六第二十四章:“昔者楚熊渠子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弯弓而射之,没金饮羽,下视知其石也,因复射之,矢跃无迹。”此二事相类。

释义用法李广等以石为虎,劲射竟把箭射入石中,而当知道是石头后,再射就射不进去了。后多用此典形容勇武过人,射艺精湛; 也用来形容用心精诚、气概豪迈。

用典形式

【射石】 明·陈子龙:“暗中射石黄云冷,白昼腾虎俱峥嵘。”

【石没羽】 唐·李白:“精感石没羽,岂云惮险艰。”

【石虎衔箭】 隋·卢思道:“谷中石虎经衔箭,山上金人曾祭天。”

【白羽没石】 唐·卢纶:“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怪石饮羽】 宋·苏轼:“夜逢怪石曾饮羽,戏中戟枝何足数。”

【弦声裂石】 金·元好问:“血毛不见南山虎,想得弦声裂石时。”

【南山射虎】 宋·张孝祥:“身老南山看射虎,眼高四海送飞鸿。”清·文廷式:“惊心是,南山射虎,岁华易晚。”

【弯弓饮羽】 清·梁清标:“却敌吹笳刘越石,弯弓饮羽李将军。”

【射虎李广】 明·李梦阳:“椎牛李牧将士跃,射虎李广匈奴知。”

【射虎南山】 清·周振采:“请看猿臂终强健,射虎南山气尚遒。”

【射虎将军】 宋·陆游:“射虎将军老不侯,尚能豪纵醉江楼。”

【裂石惊弦】 宋·辛弃疾:“射虎山横一骑,裂石响惊弦。”

【林暗疑降虎】 唐·卢肇:“林暗疑降虎,江空想度杯。”

【暗石疑藏虎】 北周·庾信:“暗石疑藏虎,盘根似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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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老子出世_1100字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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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71年,农历2月15日,楚国苦县曲仁里村(今河南鹿邑)被团团紫气笼罩着。紫绛色的场院,紫黑色的房脊,紫绿色的烟柳,紫灰色的树叶,连初升的太阳也变成了—片紫红。好一派祥瑞之气啊!人们都感到惊奇!这时,几声“啊哇-!啊哇-!”鲜嫩悦耳的婴儿啼哭声从这紫气弥漫的村子里传了出来……

2月15日那天,曲仁里村的李氏女早早起床,她一边梳理着满头秀发,一边小声唱着她平日最爱哼唱的村歌:“天水清,河水浑,俺上对岸去撑人,撑来一船男和女,个个都是好心人”。她一边唱一边在床边上坐下,可没想到身子还没有坐稳,突然觉得肚子有点不对劲,感到隐隐疼痛,后来越疼得厉害。当村上人做饭的青烟和紫气徐徐上升的时候,她肚子已疼得难以忍受了,脸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她忍不住倒在床上呻吟。邻家妇女闻声赶来,知道她要临产了,急忙给她请来了有名的接生婆——金妈。

这人称金妈的接生婆,来到李氏床前,细心察看,凭她平日积累的经验,确认是少有的难产,就是胎儿在娘肚子里过月时间太长,胎儿长得又大,再加上李氏女又是头胎,象这样的情况,大人小孩都有危险。连金妈这有经验的接生婆也感到为难。金妈只好请来一位大夫,大夫仔细看过,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了。金妈无奈地让李氏斜靠在自己怀里,用手托着她的脖子。

李氏更加疼痛难忍,金妈只好用双手在她的肚子上慢慢揉着,一阵剧烈的疼痛使李氏昏死过去了。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这叫人该昨办?这叫人该昨办?”金妈一抬头瞅见了案板上的一把菜刀。“给她剖腹取胎”这念头在心头一闪——“不中,这样不光李氏生命难以保全,自己还将落下埋怨。”就在金妈瞅着菜刀迟疑的时候,李氏突然说:“快把我的肚子割开!”金妈犹豫地抓着刀举起又放下,没想到李氏女以惊人的力量抽身坐起,从金妈手中夺过菜刀,照着自己的肚子“哧”地一下拉开了一条血口子,血水从被划破的肚子和包衣之中泉涌一样的流出来。李氏微弱的断断续续地说;“我死后,告诉孩子,做个……对苍生……有益的……好……好人……”话没说完,这位英勇的母亲永远闭上了双眼。

李氏去世了,她的儿子却活下来了。

李氏女生下的这一男婴,脑门儿圆圆的,鼻梁高高的,头发是白的,小嘴下面还有一道白白的胡须。两只耳朵大的出奇,因为这孩子的耳朵非常大,人们就给他起名叫李聃,聃,就是耳幔的意思,也就是说耳垂大。又因为李聃出生那年是虎年,当地人把虎称“狸儿”和李耳接近,这样就被人叫做李耳了。

这就是后来的老子

由于李氏生李耳时是剖腹产,怀胎时间又长,后来被传说为李氏是吃了李子怀了孕。又说李耳是在娘肚里怀了九九八十一年,才从母亲的右肋下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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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司马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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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可是,曹髦空有皇帝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连任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大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谋略过人。司马昭刚刚坐上大将军的宝座,镇东大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讨伐,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诈,他认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武器的护卫前呼后拥,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皇帝,他对司马昭大权独揽,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平日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出事先写好的讨伐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独揽,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讨伐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来历。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头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讨伐?如果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患更大。还请陛下慎重考虑,从长计议!”

曹髦激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还有什么可怕的?何况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清楚地知道曹髦根本不是司马昭的对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以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刻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密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遇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难道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胆小的甚至想转身逃跑。贾充见这情形,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平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难道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还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大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当场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马上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非常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天下人会怎样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谢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盘算着这事如何处置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下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轻易地掩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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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典故故事

全文共 1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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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这句诗背后的典故故事,欢迎阅读。

清风明月夜半无人,长生殿前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虽是浅语低诉花前月下,但天上的比翼鸟听见了,地下的连理枝也知道了,于是,一段情爱成了千古绝唱。

历史辗转了千年,那段情爱的绝唱随风而逝了,人们却真切地记住了以肥硕为美的杨玉环。

杨玉环(719——756),号太真,蒲州永乐(今山西省永济)人,蜀州司户杨玄琰的女儿。唐玄宗李隆基的贵妃。

杨氏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734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纳为玄宗第十八子寿王李瑁的王妃,时杨氏年16岁,李瑁也年约16岁。737年,玄宗宠爱的武惠妃死,后宫数千宫娥,无一能使玄宗满意。高力士为了讨玄宗的欢心,向玄宗推荐了寿王妃杨玉环。740年,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至寿王宫召杨氏,令其出家,号太真,住于太真宫。745年,另立左卫中郎将韦昭训的女儿为寿王妃,玄宗册封杨氏为贵妃,“父夺子妻”,成为唐朝宫闱的一大怪闻。

杨贵妃有三位姐姐,皆国色,也应召人宫,封为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每月各赠脂粉费十万钱。虢国夫人排行第三,以天生丽质自美,不假脂粉。杜甫《虢国夫人》诗云:“虢国夫人承主思,平明上马入金门。却嫌脂粉宛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杜诗详注》卷二)乃为事实之写照。

美人,三千宠爱集于一生,衣袂飘动,暗影浮光,《霓掌羽衣曲》的旋律,淹没历史的钟鼓。

杨贵妃靠一身姿色赢得重宠,她的兄弟均赠高官,甚至远房兄弟杨钊,原为市井无赖,因善计筹,玄宗与杨氏诸姐妹赌博,令杨钊计算赌账,赐名国忠,身兼支部郎中等十余职,操纵朝政。玄宗游幸华清池,以杨氏五家为扈从,每家一队,穿一色衣,五家合队,五彩缤纷。沿途掉落首饰遍地,闪闪生光,其奢侈无以复加。杨家一族,娶了两位公主,两位郡主,玄宗还亲为杨氏御撰和彻书家庙碑。

真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有一次,杨贵妃恃宠骄纵,得罪了玄宗,被玄宗谴归娘家。可是,贵妃出宫后,玄宗饮食不进,高力土只得又把她召回来。750年,贵妃偷了二十五郎的紫玉笛,独吹自娱。事发,以忤旨又被送出宫外。贵妃出宫后,剪下一绺青丝,托中使张韬光带给玄宗,玄宗大骇,又令高力士把她召回。张祜《分王小管》诗云:“金舆还幸无人见,偷把分王小管吹。”(《中晚唐诗叩弹集》卷五)就是咏此事的。杨贵妃知道玄宗没有她,便寝食不安,更为骄纵,杨家“出入禁门不问,京师长吏为之侧目”。时人有“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之谣。(《杨太真外传》))李肇说:“杨贵妃生于蜀,好食荔枝。南海所生,尤胜蜀者,故每岁飞驰以进。”杜牧《过华清宫》绝句有证:

长安回望绣城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一代帝王被几颗“妃子笑”迷倒,那才是历史的真正悲哀啊!

渔阳的鼓点惊醒一夜春梦,马嵬坡、早就为《长恨歌》填上了一个苍凉的休止符。古藤老树昏鸦,有幸与千载难逢的凄美拴到一处。

天宝中年,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立过边功,深得玄宗宠信,令杨氏姐妹与禄山结为兄妹,杨贵妃则认禄山为干儿子。禄山以入宫谒见干娘为名,竟明目张胆地调戏起杨贵妃来。

这些是为安禄山后来造**奠定了基础,杜牧《过华清宫》诗:

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

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

万国笙歌醉太平,倚天楼殿月分明。

云中乱拍禄山舞,风过重峦下笑声。

755年11月,安禄山反,玄宗仓皇入川,次年途经马嵬驿(今陕西省兴平县西),军队哗变,逼玄宗诛杨国忠,赐杨贵妃自尽,时年38岁。白居易的《长恨歌》,就是叙玄宗与贵妃的悲剧故事。

杨贵妃能诗,《全唐诗》收有其《赠张云容舞》一首云:

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枭枭秋烟里。

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拂水。

杨贵妃写女入的舞姿,比之秋烟芙容,若隐若现;复比之岭上风云,飘忽无定,人生无常,更比之柳丝拂水,婀娜轻柔,衬以罗袖动香,可谓出神入化。

李白的《清平调词》三首,其:“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旅”名句(《李太白全集》卷五)更成为千古绝句。贵妃死后,玄宗人蜀,“行至扶风道,……又至斜谷口,属霖雨涉旬,于栈道雨中闻铃声,隔山相应。上既悼念贵妃,因采其声为《雨霖铃曲》。”(《杨太真外传》)这就是后来宋词《雨霖铃》词牌的由来。

一条丝巾怎能悬住生命的沉重?

一代帝王啊!你不是万人之上吗?却护不住自己柔弱的爱妃;你不是一言九鼎吗?却眼睁睁看着落鱼沉雁闭月羞花的容颜伸向死神的白绫。

把一场战争的罪过,加到妩媚的女人身上,这是男人莫大的悲剧。

红颜祸水?坐在龙椅上的帝王,你这样说吗?

帝王啊!爱江山也爱美人的帝王,江山已失,美人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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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指鹿为马的历史典故介绍

全文共 3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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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指鹿为这个成语在生活很常见,它有什么成语典故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指鹿为马的历史典故介绍,欢迎大家参考!

指鹿为马的解释

释义:指着鹿,说是马。比喻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指鹿为马的成语典故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汉·陆贾《新语·辨惑》:秦二世之时,赵高驾鹿而从行。王曰:“丞相何为驾鹿?”高曰:“马也。”王曰:“丞相误也,以鹿为马。”高曰:“陛下以臣言不然,愿问群臣。”臣半言鹿,半言马。当此之时秦王不能自信自而从邪臣之说。译文:秦二世的时候,赵高驾着一头鹿随从二世出行,二世问他说:“丞相为什么驾着一头鹿呢?”赵高说:“这是一匹马啊!”二世说:“丞相错了,把鹿当做马了。”赵高说:“这确实是一匹马啊!(如果)陛下认为我的话不对,希望(陛下允许我)问一问群臣。”群臣之中一半说是鹿,一半说是马。这时,秦王不相信自己,却相信奸臣的话。

指鹿为马的成语故事

秦朝二世的时候,宰相赵高掌握了朝政大权。他因为害怕群臣中有人不服,就想了一个主意。有一天上朝时,他牵着一只梅花鹿对二世说:陛下,这是我献的名马,它一天能走一千里,一夜能走八百里。二世听了,大笑说:承相啊,这明明是一只鹿,你却说是马,真是错得太离谱了!赵高说:这确实是一匹马,陛下怎么说是鹿呢?二世觉得纳闷,就让群臣百官来评判。大家心想,说实话会得罪承相,说假话又怕欺骗陛下,就都不出声。这时赵高盯着群臣,指着鹿大声问:大家看,这样身圆腿瘦,耳尖尾粗,不是马是甚么?大家都害怕赵高的势力,知道不说不行,就都说是马,赵高非常得意,二世被弄胡涂了,明明是鹿,怎么大家都说是马呢?他以为自己疯了,从此越来越胡涂,朝政上的事都完全由赵高来操纵。

赵高暗中把那些说实话的人杀掉,又派人杀死二世,霸占整个朝廷,最后终于导致秦朝灭亡。

相关人物

赵高

胡亥做了皇帝后,赵高对胡亥说:“陛下要注意,诸公子和大臣们正在为沙丘之谋而蠢蠢欲动啊!”二世一听,马上紧张起来,忙问赵高如何应付。赵高见时机已到,便煞有其事地说:“万全之策惟有‘换血’,铲除祸患。这样,陛下就可尽情享受人间乐趣了。”二世一听,乐得手舞足蹈。于是,一场“换血”大行动开始了。大批朝臣先后被杀,连二世的骨肉兄弟和同胞姐妹们都惨死在屠刀之下。最后连李斯都遭五刑腰斩,合家灭门。李斯一死,赵高便顶替他做了丞相,其族人、亲信都安插到了权要部门。赵高当了丞相后,成了秦朝的实际独裁zhe。渐渐地,他就想踢开二世自己做皇帝,但又担心群臣不顺从,于是就导演了一幕“指鹿为马”的闹剧。从此,群臣更加害怕赵高了。

李斯

秦相李斯,楚国上蔡人,是秦代著名政治家。在中国历史上声名显赫,功绩卓著。公元前247年,李斯来到秦国,当上了秦王政的侍卫,后任命为长史,又拜为客卿,协助秦王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屡建奇功。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全自己的利益,附和赵高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帝。赵高篡权后又施展阴谋,诬陷李斯“谋反”,将其腰斩于市,并夷灭三族。

扶苏

扶苏,秦始皇长子,是秦朝统治者中最具有政治远见的人物。他认为天下未定,百姓未安,反对实行“焚书坑儒”、“重法绳之臣”等政策,因而被秦始皇贬到上郡监蒙恬军。秦始皇死后,赵高等人害怕扶苏即位执政,便伪造诏书胡亥,指责扶苏在边疆和蒙恬屯兵期间,“为人不孝”、“士卒多耗,无尺寸之功”、“上书直言诽谤”,逼其自杀。

秦二世,嬴姓,赵氏,名胡亥,在位时间前210年—前207年,也称二世皇帝。是秦始皇第十八子,长子扶苏的弟弟,从中车府令赵高学习狱法。秦始皇出游南方病死沙丘宫平台,秘不发丧,在赵高与李斯的帮助下,杀死兄弟姐妹二十余人,并逼死扶苏而当上秦朝的二世皇帝。秦二世即位后,宦官赵高掌实权。下令秦始皇后宫无子者皆令从死,在埋葬秦始皇时把全部工匠封死在了骊山陵墓里。征调材士五万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秦朝的暴政激起了公元前209年的陈胜、吴广起义。左丞相李斯与右丞相冯去疾、大将军冯劫纷纷请奏停止修建阿房宫,减轻各种苛捐杂税。二世听信赵高谗言,诛杀李斯,迫使冯去疾和冯劫自杀。二世三年七月,章邯、王离投降项羽,刘邦攻下武关,赵高惶恐。前207年赵高与其婿咸阳令阎乐合谋,逼胡亥自杀于望夷宫。临死前二世说只愿当万户侯,阎乐不准,遂自杀,时年24岁。以平民之礼葬。墓地在今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乡曲江池村南缘台地上,称胡亥墓。

指鹿为马的造句

1) 指鹿作马:比喻有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同“指鹿为马”。

2) 指鹿为马,颠倒是非,是一些阴谋家的惯用伎俩。

3) 从中国历史上的赵高"指鹿为马",到建国以来的历次运动无一不表明。

4) 指鹿为马是领导干部的大忌。

5) 社会上多的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人,媒体报导不可不慎。

6) 秦朝末年,丞相赵高阴谋篡位,为了排除异己,他想出了一个"指鹿为马"的花招。此举既将皇帝秦世玩于股掌之上,又能将那些不阿权势敢讲真话的大臣识别出来,以便加以清除,可见其用心之深毒。

7) 在如今的社会中,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被打破,员工们只能阿谀奉承,即使领导指鹿为马,他们也得应声附和。

8) 我们对待科学应该严谨一丝不苟,如果不懂装懂,就可能闹出指鹿为马的笑话。

9) 现代社会,颠倒是非指鹿为马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10) 纵然是长官,也不可以要求部属指鹿为马,颠倒是非。

11) 所谓指鹿为马,今日是处处一现实。

12) 做事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可对那些指鹿为马的人和事明明心知肚明,却要随声附和,阿谀奉承。

13) 成语“指鹿为马”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我们用它来形容那些故意颠倒是非的人。

14) 画饼充饥,指鹿为马,误导消费。

15) 你说的话虽不是指鹿为马,却也是以羊易牛。

16) 指鹿为马的故事流传至今,人们便用指鹿为马形容一个人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17) 一些开发商听到某些"官话"后也拍案而起:"简直是指鹿为马,一派胡言"。

18) 明明是一只狮子,却被贴上了驴的标签,这不是指鹿为马吗?

19) 在正义与真理面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人终究是要受到惩罚的。

20) 今天经理说话真是蛮横无理,居然指鹿为马,是非不分。

21) 你们"斧头帮"使出的招式叫"指鹿为马",自称京城水景住宅,"坐享清凉的河边生活",其实不过是一条污水沟,像老舍笔下的龙须沟。

22) 岂不知奴才发烧了可以指鹿为马,杀了皇帝,夺了天下。

23) 他竟然敢在大众面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真是胆大妄为。

24) 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时间引申出"指鹿为马"这句成语。比喻怀着恶意,有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25) 环境科学家都支持设定行动的优先顺序;隆伯格指鹿为马,只不过因为他反对别人订定的顺序。

26) 真理只有一个,不可以指鹿为马,也不可以白马指为黑马。

27) 我们一定要彻底杜绝这种粉饰太平,指鹿为马的弄虚作假的恶劣风气。

28) 以前我不相信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看到余秋雨曾轶可莲花河畔,我相信了。

29) 他对机械根本就不认识的,不是在指鹿为马吗?

30) 他是当大官的人,他应该明辨是非。如果故意指鹿为马,混淆视听,终会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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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相关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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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大凌小者,警以诱之①,刚中而应,行险而顺②。

注释

①大凌小者,警以诱之:强大者要控制弱下者,要用警戒的办法去诱导他。

②刚中而应,行险而顺:语出《易经.师》卦。师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坎下坤上)。本卦下卦为坎为水,上卦为坤为地,水流地下,随势而行。这正如军旅之象,故名为“师”。本卦《彖》辟说:“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刚中而应”是说九二以阳爻居于下坎的中信,叫“刚中”,又上应上坤的六五,此为此应。下卦为坎,坎表示险,上卦为坤,坤表示顺,故又有“行险而顺”之象。以此卦象的道理督治天下,百姓就会服从。这是吉祥之象。“毒”,督音,治的意思。

《三十六计》中(第五套并战计)第二十六计指桑骂槐,此计运用此象理,是说治军,有时采取适当的强刚手段便会得到应和,行险则遇顺。

按语

率数未服者以对敌,若策之不行,而利诱之,又反启其疑,于是故为自误,责他人之失,以暗警之。警之者,反诱之也。此盖以刚险驱之也。或曰:此遣将之法也。

出处

《指桑骂槐》选自《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或称“三十六策”,是指中国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语源于南北朝,成书于明清。它是根据我国古代卓越的军事思想和丰富的斗争经验总结而成的兵书,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遗产之一。

“三十六计”一语,先于著书之年,语源可考自南朝宋将檀道济(?—公元436年),据《南齐书·王敬则传》:“檀公三十六策,走为上计,汝父子唯应走耳。”意为败局已定,无可挽回,唯有退却,方是上策。此语后人赓相沿用,宋代惠洪《冷斋夜话》:“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及明末清初,引用此语的人更多。于是有心人采集群书,编撰成《三十六计》。但此书为何时何人所撰已难确考。

原书按计名排列,共分六套,即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败战计。前三套是处于优势所用之计,后三套是处于劣势所用之计。每套各包含六计,总共三十六计。其中每计名称后的解说,均系依据《易经》中的阴阳变化之理及古代兵家刚柔、奇正、攻防、彼己、虚实、主客等对立关系相互转化的思想推演而成,含有朴素的军事辩证法的因素。解说后的按语,多引证宋代以前的战例和孙武、吴起、尉缭子等兵家的精辟语句。全书还有总说和跋。

三十六计是我国古代兵家计谋的总结和军事谋略学的宝贵遗产,为便于人们熟记这三十六条妙计,有位学者在三十六计中每取一字,依序组成一首诗:金玉檀公策,借以擒劫贼,鱼蛇海间笑,羊虎桃桑隔,树暗走痴故,釜空苦远客,屋梁有美尸,击魏连伐虢。

词语分析

咱们家所有的这些管家奶奶,那一个是好缠的?错一点儿他们就笑话打趣,偏一点儿他们就~的抱怨。(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六回

“指桑骂槐”这个成语时常被人运用,它原本比喻明指甲而暗骂乙,也就是指着张三骂李四。有人要问了,这与桑、槐有关系吗?实际上,“桑”、“槐”二树可真是背了千年的黑锅,这事压根儿和它们毫无瓜葛。

“指桑骂槐”不同于“瓜田李下”,后者的确发生于瓜田间、李树下,多少跟瓜、李有些关系。而“指桑骂槐”却只是借用了桑、槐的名字符号罢了,本身与桑槐没有什么关系。和“指桑骂槐”意思相似的成语还有:指桑说槐、指东说西、指猪骂狗、指鸡骂狗、捉鸡说狗等。它们都是人们约定俗成的用法,结构也相似。可能是由于桑槐、东西、猪狗、鸡狗等事物和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故而人们在表达指此说彼的意思时便自然用到了这些词语,以达到生动形象的效果吧。

“指桑骂槐”也是兵书《三十六计》中的一计。本意是指间接地训诫部下,以使其敬服的谋略。此计还引申为运用各种政治和外交谋略,“指桑”而“骂槐”,向对手施加舆论压力以配合军事行动。对于弱小的对手,可以用警告和利诱的方法,不战而胜;对于比较强大的对手,则可以旁敲侧击威慑他。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吴王阖庐看了大军事家孙武的著作《孙子兵法》,[3]非常佩服,立即召见孙武。吴王说:“你的兵法,真是精妙绝伦,先生可否用宫女进行一场小规模的演练呢?”众美女一到校军场上,只见旌旗招展,战鼓排列,煞是好看。她们嘻嘻哈哈,东瞅西瞧,漫不经心。孙武下令180名美女编成两队,并命令吴王的两个爱姬作为队长。两个爱姬哪里作过带兵的官儿,只是觉得好笑好玩。好不容易,才把稀稀拉拉、叫叫嚷嚷的美女们排成两列。

孙武十分耐心地、认真细致地对这些美女们讲解操练要领。交待完毕,命令在校军场上摆下刑具。然后威严地说:“练兵可不是儿戏!你们一定要听从命令,不得马马虎虎,嘻笑打闹,如果谁违犯军令,一律按军法处理!”

美女们以为大家是来做做游戏的,不想碰见这么个一脸正经的人!这时,孙武命令擂起战鼓,开始操练。孙武发令:“全体向右转!”美女们一个也没有动,反而孙武并不生气,说道:“将军没有把动作要领交待清楚,这是我的错!”于是他又一次详细讲述了动作要领,并问道:“大家听明白了没有?”众美女齐声回答:“听明白了!”

鼓声再起,孙武发令:“全体向左转:”美女们还是一个未动,笑得比上次更加厉害了。吴王见此情景,也觉得有趣,心想:你孙武再大的本领,也无法让这些美女们听你的调动。

孙武沉下脸来,说道:“动作要领没有交待清楚,是将军的过错,交待清楚了,而士兵不服从命令,就是士兵的过错了。按军法,违犯军令者斩,队长带队不力,应先受罚。来人,将两个队长推出斩首!”吴王一听,慌了手脚,急忙派人对孙武说:“将军确实善于用兵,军令严明,吴王十分佩服。这次,请放过寡人的两个爱姬。”孙武回答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吴王既然要我演习兵阵,我一军法规定操练。”于是,将两名爱姬斩首示众,吓得众美女魂飞魄散。孙武命令继续操练。他命令排头两名美女继任队长鸦雀无声。

鼓声第三次响起,众美女按规定动作,一丝不苟,顺利地完成了操练任务。

吴王见孙武斩了自己的爱姬,心中不悦,但仍然佩服孙武治兵的才能。后来以孙武为将,终使吴国挤进强国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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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陶神的典故

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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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神宁封是炎帝的二儿子。有一次,宁封从华山与昆仑山上飞下,穿过渭河的上空时,他看到下面有一个村庄,人们正准备在一座燃着青烟的祭坛前举行祭祀的仪式,旁边有一个烧制陶器的作坊,正在冒着缕缕青烟,作坊前,一些陶师们正在工场上忙碌地做着陶器,一群美丽的少女正围着一堆刚出窑的新陶器手拉手跳着舞蹈。她们以欢快的舞蹈表示着自己内心的喜悦之情。

这儿的一切是多么温馨、和平而幸福啊,更令人动情的是舞蹈少女们中间的一位身材窈窕、面容美丽的少女。宁封被这位女子的美貌所打动,深深地爱上了这位少女,只觉得自己心中燃起了熊熊的爱之火焰。他便飞下来化身为一位只身旅行的青年,走到陶器作坊中间,请求她们能够让他在这儿住上几天,并且,为了表示自己对他们盛情款待的感谢,他将为他们做几个陶器作为自己的食宿之资。

姑娘们围绕着这个外地青年,看她能够做出什么新的花样,只见他的双手灵巧地转动着陶轮,不一会工夫就做出了几个非常新颖的陶器。一个是盛水的陶罐,奇特的是它的上部做成了一个少女头形的模样,壶口在女孩的后背处。陶罐上少女栩栩如生。她的脸上丰满、细腻而富有弹性,线条圆润、流畅而传神。人们不由得被宁封这种生动、逼真的塑造技巧所折服。

宁封做的第二件作品是一个让人百看不厌的陶盆。做好这个陶盆之后,他就在盆的底部作起画来。只见他画出了几条小鱼,接着他又画了一个圆脸的人面鱼身的东西。人们知道,他这是在画着渭河之神阳侯与水神马莲的儿子——吉星,他是一个人面鱼身的小精灵。

他的第三件作品还是一个陶盆,但这件陶盆却使他由一个陶匠又成了一个巧妙、高超的画家,因为他在这陶盆上面画上了刚刚见到的少女们翩翩起舞的景象。然后他又做了几个小口尖底的瓶子,瓶子的下半部还有两只圆孔,可以用来系绳。然后就让人们把他做的这几个陶器放进窑中去烧。

第二天,宁封做的陶器烧制好了,人们发现他做的陶器还另有一些神奇之处:那个少女陶罐灌上水或者酒后,你无论怎么倒都倒不完。那个舞女舞蹈的盆子注进水后,那盆壁上的十五位姑娘好像活了一样,她们倒映在水盆中的影子竟然翩翩地舞动了起来,同时扭动着自己的腰肢一齐前进,一齐后退。

那只绘有人鱼的陶盆更加神奇:人们只要把水倒进这只盆子,用手轻摩盆沿,盆中刹那间就会波翻浪卷,水花四溅。三四股喷泉汹涌澎湃,一起从盆底涌出,水柱足有三四尺高,真是令人惊奇叫绝。这时,盆里画着的那些鱼儿与那只人面鱼身的小精灵就会活泼地游动起来,他们互相追逐,甚至还能听到小人鱼嘻嘻的笑声呢。

至于那几只尖底瓶,同样令人惊奇叫绝。少女们如果带着它们到河里汲水,就会看到它们能够自动倾倒,自动汲水,当它汲到一半时就会自动翻转过来。少女们把这些新鲜、圣洁的河水带到高高地祭坛上去,就不会因为瓶里的水太满而溢出来洒在自己身上了。人们无不为这些神奇的陶壶、陶盆与水瓶而感到万分惊讶与喜悦。人们把这些陶器当成了神奇的宝贝,将制作这些神奇陶器的宁封当成天上的神祗,将他请到祭坛前的广场上,摆设宴席,隆重招待了这位风尘仆仆而又仪容俊美的外地青年。

这位陶神并不在意于人们对他的赞美与崇拜,他只想着他心中的姑娘。他把这几只无比珍贵与神奇的陶器全都献给了那位窈窕而美丽的少女。无情女神方凝看到陶神心中爱火炽燃的样子,想到从前他对自己的冷淡,就用一只冷酷的冰箭射到了姑娘心里,使她对任何人的爱情都退避三舍,对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的相貌、身材、服饰与谈吐等都觉得不够满意。

因此,那位姑娘对陶神的技艺不再羡慕,相反觉得他和其他任何追求她的人一样都是同样鄙陋粗俗的,觉得他们根本配不上她这样的天仙似的姑娘。她变得越来越讨厌宁封,就把他粗暴地赶走了。她每天坐在在镜子前、在溪水前顾影自怜,欣赏着自己的风姿,竭力躲避着陶神的追求。陶神恼怒之下,使她变成了一个痴迷与自恋的少女,使她狂热地爱上水中的自己的倒影,把它当成了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

她日日与“他”说着世界上最温柔的情话,与“他”坐在一起憧憬着自己将来与“他”的幸福生活。最终她扑向自己的“情人”的怀抱,投身于清流,化成了水边的一丛绿竹。陶神这才带着一种报复后的满足与失意怅惘交织起来的情绪无奈地回到了昆仑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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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明成祖迁都北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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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迁都又称明成祖迁都北京,是指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从南京迁往北京,是具有中国历史重大意义的事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明成祖迁都北京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朱棣在南京做皇帝,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军事与政治根据地北平。当年,他就改北平为北京,作为陪都,并着手迁都北京的工作。

北京在辽和金代都做过都城,元代称为大都,更成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虽然在元朝末年,北京城市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口减少,但是北京在政治、军事上的重要性却更突出了。当时,威胁明朝安全的主要力量,仍然来自退守到关外的元朝残余势力,他们一直想打回北京,复辟元朝。将明朝的京城迁到北京,将能更有效地组织力量,抵抗元朝残余势力的侵犯。明成祖就曾多次从北京出发,征讨瓦剌等蒙古贵族。

明成祖在北京镇守过二十多年,既熟悉那里的一切,又有盘根错节的势力和深厚的感情,建都北京,自然更能巩固他的统治。

早在永乐元年以后,明成祖就多次命令将江苏、浙江、山西等九省大批富足的居民迁到北京;又在昌平营建他的陵墓。

公元1416年,他命令文武大臣讨论营建北京城的方案。第二年,任命泰宁侯陈为营建北京的总指挥,前后从全国各地招来二十多万工匠,上百万的民,还有难以计数的军队。建城所需材料来自全国各地。百年以上的珍贵木材,是从湖广、四川、贵州等地采伐,经过千山万水运送到北京的;城砖与墙砖,则在山东日夜烧制;宫内铺地的“金砖”(大方砖),则烧制于苏州。

营建北京,主要是建设宫城(紫禁城)和皇城(包括祭坛和官署)。明代的紫禁城建在元代皇宫大内的旧址,但略向南移,南北方向上则扩大了许多,长九百六十米,东西宽七百六十米。周围城墙高十多米,在东西南北的正中分别有东华、西华、午、神武四座城门。午门南面是皇城的南门,称承天门,就是今天的******。皇城外有宽五十二米的护城河。紫禁城中的宫殿分前后朝。前朝(外朝)有皇极、中极、建极三大殿,后朝有乾清宫、交泰殿、保宁宫三大殿。六座大殿都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布局非常严整。

营建北京的工程中,明成祖重用了一个能工巧匠蒯(kuǎi)祥。蒯祥是苏州人,出身于木工世家。他父亲主持过南京城宫殿木工活的制作。蒯祥也学得一手好手艺,建房造屋,估计尺寸,量度长短,布置间架结构,与设计不差分毫。他还精通泥、石、漆、竹等手艺。据说,他能够双手各拿一支笔,同时画两条龙。画成后,两条龙龙身可以完全重合在一起。

蒯祥隶属于工部管辖。紫禁城开始修建后,他被明成祖召到北京,担任“营缮所丞”(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紫禁城的布局,多出于他的巧妙设计。他还常常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据说,有一次,一个木工锯皇极殿宫门门槛时,不小心将木料锯短了一尺。这根木料是缅甸进贡的珍贵巨木,这个工匠立即面临杀身之祸,吓得没了主意。蒯祥来看后,端详了一会,说:“没有关系,可以补救。”他让闯了祸的木工将木料的另一头也锯短一尺。那木工却不敢下手。蒯祥便接过锯来就锯。锯完,按尺寸另外雕刻了两个口中含珠的龙头,用活动头装到锯短了的门槛上。再把门槛安装到门上,尺寸完全吻合,而且便于拆卸。这种装置,被称为“金刚腿”。

还有一次,宫殿上梁时,一端的头怎么也投不准,在场的工匠毫无办法,又请蒯祥来解决。他爬到梁上,看准位置,猛一斧头,两根梁木就服服帖帖地吻合到一起了。蒯祥因此被人称为“蒯鲁班”。他后来做到工部尚书(负责建筑、制作的最高长官)。直到明天顺年间,明朝宫廷内的所有营缮、建筑,都还由他负责。

经过多年的修建,北京宫城与皇城终于基本建成。明成祖于公元1420年,正式将京城迁往北京。原京城应天府,改为南京,作为副都。

明成祖在北京,还让他的大臣姚广孝为他建造了两口青铜巨钟。人们推测,这是因为明成祖在“靖难”之役中屠杀过的人太多,心里恐惧,而希望建造这样两座充满法力的大钟,来保佑他的心灵的平安。这两座大钟,现在还剩一口,重四百多公斤,高七米,外径三米三,上面铸满二十多万字的经文,成了北京的传世珍宝。

[有关明成祖迁都北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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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典故故事:疾风扫落叶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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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jí fēng sǎo qiū yè

【成语故事】前秦皇帝苻坚实行严厉统治,加强前秦的军事实力,先后消灭了前燕、前凉、代国,统一北方黄河流域,并占领东晋的部分土地。383年,他不顾文武百官的反对,认为打东晋是疾风落叶一般,亲率90万大军进攻东晋,结果惨败身亡。

典故】以吾出晋,校其强弱之势,犹疾风之扫秋叶。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七年》

【释义】疾:猛烈。比喻力量强大、行动迅速,象暴风扫除落叶一样。

【用法】作宾语;比喻力量强大,进展迅速,所向无阻

【相近词】疾风扫落叶

【成语示列】才能表现我们真正革命的精神,所以就有这样快——如疾风扫秋叶——的胜利。 廖仲恺《对黄埔军校第三期入伍生训话》

[典故故事:疾风扫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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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烽火戏诸侯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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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782年,幽王姬宫涅继承王位。当时差距发生地震,可幽王却不思救火之灾,反而纵情于声色犬马之中,醉生梦死。幽王三年,褒国为取悦幽王,进献美女褒姒。褒姒可谓名不虚传的绝色佳女。细柳腰,冰肌玉肤、花颜妖娆、色眼微动,便可令人魂不守舍。褒姒进宫后,幽王便不理朝政,终日在皇宫寻欢作乐,带褒姒和文武百官去骊山温泉游幸,为了游幸的安全,在骊山西绣岭第一峰上修筑报警设施——烽火台。

却说褒姒入宫后,幽王集众爱于褒姒一身。不久,褒姒便为幽王生得一子名伯服,幽王倍宠褒姒。可此时的褒姒却整日双眉颦蹙,凤目含忧,幽王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以为褒姒思乡怀旧,遂令乐工弹琴为其解闷,希望得到美人一笑,可幽王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未能如愿,于是面谕百官,“谁能使王妃一笑,赏黄金万两。”宠臣虢石父说他有妙计可使妃子一笑。幽王大喜,催其快讲:“王妃常忧,是恐大王三年之后,她母子无容身之地,大王若能立伯服为太子,点燃烽火,叫王妃看千军万马的壮观场面,褒姒肯定笑颜常开。”幽王听后即令诏书废申皇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皇后,伯服为太子,即驾幸骊山。

幽王来到骊山温泉行宫,命令点燃烽火,但见狼烟四起,火光冲天,各路诸候看见烽火,急忙调动三军,直奔骊山。近前却听楼阁里,琴瑟声声,觥筹交错,却不见一兵一卒,可此时的褒姒看见惊恐万状的各路诸候,却嫣然一笑,幽王见褒姒妩媚百生,不觉欣喜若狂,于是重赏虢石父。

公元前771年(幽王13年),犬戎、申侯乘幽王游幸骊山,分两路出兵,直扑骊山行宫。当幽王正与褒姒开怀畅饮时,忽见敌兵云集,顿时吓得魂飞天外,急令点燃烽火召兵,只见狼烟四起,却不见诸候一兵一卒,幽王望眼欲穿,无奈之时,与褒姒上车随郑伯等人出后宫而去。申侯恐幽王逃走,急令兵将放箭,幽王和伯服死于乱箭之中,褒姒被犬戎兵将俘虏,献给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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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孟子的典故:一暴十寒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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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游说之风,十分盛行。一般游说之士,不但有高深的学问、丰富的知识,尤其是以有深刻生动的比喻,来讽劝执政者,最为凸出。孟子也是当时的一个着名辩士,在《告子上》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孟子对齐王的昏庸,作事没有坚持性、轻信奸佞谗言很不满,便不客气的对他说:"王也太不明智了,天下虽有生命力很强的生物,可是你把它在阳光下晒了一天,却放在阴寒的地方冻了它十天,它那里还活着成呢!我跟王在一起的时间是很短的,王即使有了一点从善的决心,可是我一离开你,那些奸臣又来哄骗你,你又会听信他们的话,叫我怎么办呢?"按着,他使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下棋看起来是件小事,但假使你不专心致志,也同样学不好,下不赢,奕秋是全国最善下棋的能手,他教了两个徒弟,其中一个专心致志,处处听奕秋的指导;另一个却老是怕着有大天鹅飞来,准备用箭射鹅。两个徒弟是一个师傅教的,一起学的,然而后者的成绩却差得很远。这不是他们的智力有什么区别,而是专心的程度不一样啊;"这是一个很有教学意义的故事,我们要学习一样东西、做好一件事情,是非专心致志、下苦功夫不可的。若是今天做一些,把它丢下了,隔天十天再去做,那么事情怎样做得好呢?求学、做事的能否成功,这也是个决定因素之一,故后来的人便将孟子所说?

一日暴之,十日寒之"精简成"一暴十寒"一句成语,用来比喻修学、做事没有恒心,作辍无常的一种说法。例如一位同学,对于求学很是随便,学习的时间少,荒废的时间多,我们便说:他这种一曝十寒的作法,那里能学到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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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兵士智斗大臣的典故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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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皇帝很爱戴戒指,他还在他最喜欢的一枚戒指上刻了名字。有一次,他戴着这枚戒指到国内游玩,可是不知怎么搞的,竟把它给丢失了。

他回到京城,立刻命令通告全国臣民:谁要是找到了皇帝的刻名戒指,并且送到他手里,皇帝绝不吝惜金银,赏给来人一笔巨大的奖金。

有个兵士很走运地找到了那枚戒指,他拣起戒指放在手中,站在那儿暗自思量:“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拿到部队里去宣布,事情会传到长官那儿;戒指就会从下级长官传到中级长官,又从中级长官传到高级长官,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会到皇帝手里?而且,决不会就这样完了的,说不定戒指在路上还会从别人手上转来转去,那么,我岂不是落了一场空!还是我亲自到皇帝那儿去一趟好些。”

于是,兵士直接到皇宫去了。

宫门的卫兵用刺刀挡住了他,问道:“上哪儿去?”“是这么回事,老兄,我找到了皇帝的刻名戒指,想亲手交给他。”

卫兵收起刺刀让他进去了。

兵士走到卫兵队长跟前,又不许他往前走了。“你干什么去?”

兵士回答说:“我找到了皇帝的戒指,送还给他。”

卫兵队长也让他进去了。

兵士走到皇帝的宫殿跟前,被一个自尊自大,满身挂着金光闪闪的勋章,穿着华丽衣服的大臣看见了。

“你怎么敢跑到这儿来呢?”大臣问道。

“是这么回事,我找到了皇帝的刻名戒指。”

“把它拿来,我转交上去。”

“不!”兵士说,“不行,我要自己亲手交给皇帝本人!”

“我是他最宠信的大臣!”

“我不想和你争论这点,只要能把戒指交给皇帝本人就行啦!”

大臣跳起脚骂了一顿。可是,兵士说什么也不肯把戒指交给他。大臣看见恐吓没有用,就说:“好啦,我替你去呈报皇帝,不过有一个条件,皇帝给你的任何奖赏,要分一半给我!”

“奖赏不会太多吧?”

“很多。你没见过皇帝就像没见过自己的耳朵一样!”

“嘿,这真是少有的运气!”他想道,“那么,分一半给他也行!”

“可以,”兵士对大臣说,“依你的办吧,我把皇帝的奖赏分一半给你,不过请给一张两人对半的字据。”

大臣很高兴,十分满意,自言自语地计算着,会有多少金子到他的口袋里来。他拿起笔就写了张字据交给兵士,写完字据就到皇帝那儿去报告了。

皇帝走出来,从兵士手中取回了自己的刻名戒指,很感激兵士,说:“兵士,谢谢你拣到的东西,我皇帝说的话是神圣的,你将会从我这儿得到一笔巨大的奖赏。”

他把自己的司库叫来,对他说:“赏给兵士一千卢布!”

司库数好了钱,可是兵士拒绝收下,说:“我不需要这种奖赏。”

“你要什么奖赏?”

“最好是朝我背上打一百棍。”

“兵士,你怎么啦?莫非你疯了不成?”

“我没有疯,反正别的奖赏我是不要的。”

皇帝见到这种情形,也不想和他争论,就叫人把棍子拿来。

兵士开始脱衣服了,他先解开制服上所有的纽扣,解完了纽扣,说:“这恐怕不妥当……”“怎么不妥当?”

“我先领皇帝这份奖赏不太妥当。”

皇帝很奇怪:“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你解释一下!”

“我还有个伙计呢。”

“什么伙计?”

“就是他!”兵士指着大臣说,“他向我勒索您的一半奖赏,要是不给他,他就不让我见您。”大臣叫了起来:“兵士完全是胡说八道,我没有向他勒索过任何东西!”

兵士拿出那张字据给皇帝看,问道:“这是什么?”

皇帝笑了起来,说:“兵士,你想得真巧妙!把我的奖赏分给大臣一半吧!”

大臣不敢和皇帝争辩,于是,人们把他按在地毯上,用棍子痛打,兵士在一旁替他计数。数到五十棍时,他说:“我不是一个贪心的人,而您的大臣应当分得更多一些。这样吧,我把自己的一半也送给他。”

“嘿,你倒是个好心人!”皇帝说,“嗯,就照你说的办吧。”

皇帝命令再打大臣五十棍。

打到最后几棍时,兵士悄悄地从皇宫溜了出来,而贪婪的大臣却被打得皮开肉绽,疼痛难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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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中孙悟空的金箍棒的来历典故

全文共 3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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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中出现了许多兵器,但只有孙悟空金箍棒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孙悟空正是依仗着这条铁棒,大闹天宫,降妖伏魔,既打出了一个令上界天仙惊心胆寒的“齐天大圣”的名头,同时,也确保了一路坎坷危机重重的取经大业顺利完成。应该说,金箍棒在孙悟空的人生履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首先,我们来看看金箍棒的出身。《西游记》第3回,孙悟空跑到东海龙王那里去寻宝,龙王先后拿出大扞刀、九股叉、画杆方天戟等兵器,但孙悟空总嫌太轻,不中意。当龙王表示再没有什么兵器时,龙婆龙女的适时提醒让孙悟空的寻宝活动“柳暗花明”。金箍棒这时闪亮登场了。原来它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海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此一神奇处。神奇处二是,平时它静静地躺在海底,默默无闻,这几日却“霞光艳艳,瑞气腾腾”。神奇处三是,金箍棒上镌刻有一行字,唤“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神奇处四是,刚开始它“约百斗来粗,二丈余长”,当悟空希望它更短些更细些时,它能“如意”地变化,最后竟能变成一根绣花针,塞在耳朵里面藏下。

在此,作者赋予金箍棒种种神奇可谓煞费苦心,人们常说“宝剑赠英雄”,对神通广大的、机智勇敢的大英雄孙悟空来说,也只有如此神奇的金箍棒堪为匹配,正是珠联璧合,相辅相成。

然而这还不够,小说第88回,作者专门用一段韵文对金箍棒进行全方位的“报道”:

鸿蒙初判陶铁,大禹神人亲所设。湖海江河浅共深,曾将此棒知之切。开山治水太平时,流落东洋镇海阙。日久年深放彩霞,能消能长能光洁。老孙有分取将来,变化无方随口诀。要小却似针儿节。棒名如意号金箍,天上人间称一绝。重该一万三千五百斤,或粗或细能生灭。也曾助我闹天宫,也曾随我攻地阙。伏虎降龙处处通,炼魔荡怪方方彻。举头一指太阳昏,在地鬼神皆胆怯。混沌仙传到至今,原来不是凡间铁。

由这段韵文,我们至少可以获得如下信息:其一,金箍棒是大禹治水时的定海神珍,是曾经拯救四海苍生,匡扶社稷的宝物。读者或许还记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其来历也自是非凡:原来它是女娲当年补天时剩下的一块“顽石”。“通灵宝玉”本来被寄予厚望,补天拯世,无奈竞没有派上用场,其结局暗含着贾宝玉最终难堪挽贾府这座大厦于“将”的命运。但金箍棒不一样,它也曾为济世救民出了力,甚而可说是劳苦功高,将这样的宝物给悟空作兵器不,不正寄托着作者希望孙悟空能够依靠这条铁棒“伏虎降龙”、“炼魔荡怪”,从而救万民于水火,泽被苍生吗?其二,为什么这样非凡的宝物竟然沉寂于深海许多年,没有被人重视呢?作者在此给读者设置了这样的悬念。抛开索引派的繁琐考证与假设不谈,我们至少可以感受到这一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金箍棒是“千里马”,这一点无需置疑,可惜的是东海龙王不是“伯乐”,不仅不是,而且还是一个萎缩怯懦爱打“小报告”的“小人”,金箍棒在他手里的命运自是可想而知。作者利用这一细节,一方面表明悟空是真正的“伯乐”,真正的英雄,另一方面,也暗含他对黑暗不平的社会现实的某种讽刺。其三,金箍棒名唤“如意”,自是与一般兵器不同,它变幻多端,能大能小,大的时候能“弥于宇宙”,小的时候只有一根绣花针长短。金箍棒完全随悟空的喜好“如意”变化,因而悟空能使得得心应手,给他西天途中伏魔荡怪凭添无穷的力量。

金箍棒对孙悟空的重要性自是不必待言。小说第4回,悟空因嫌纱帽小,反下天庭自封“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下界捉拿悟空。在悟空与天将先锋巨灵神的交手中,金箍棒第一次显现出它的威力。面对“名满天下”的巨灵神,悟空只“轻轻轮铁棒,着头一下满身麻”,悟空还未使力,巨灵神已是全身发麻,悟空“劈头一棒”,宣花斧便断做两截。一松一紧,一强一弱之间,人们对金箍棒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在与哪吒交手的过程中,金箍棒显示其威力的另一面:哪吒变成三头六臂,恶狠狠地手持六般兵器,向悟空“扑面来打”。而悟空毫不示弱,也变做三头六臂,把金箍棒幌一幌,也变作三条,六只手拿着三条棒迎面架住。后来,金箍棒更是变作万万千千,“半空中似雨点流星”。当碰上强敌或者说对手人多势众时,悟空的金箍棒能变成千条万条,在万千妖怪中如入无人之境。至于那些毛贼强盗则更不在话下,只需轻轻地一压,马上便成了肉饼。悟空使的一套棒法,可谓娴熟精练,天衣无缝,有时甚至赢得妖精的赞誉。第五十四回,独角兕大王与悟空交战时便连声喝彩道:“好猴儿!好猴儿!真个是那闹天宫的本事。”能从对手口中得到称赞,金箍棒的神通由此可见。

金箍棒的另外一项功能是能变成各种器物工具,在危急关头助孙悟空脱险。如第65回,悟空被黄眉怪罩在金铙里,悟空先是将铁棒变做幡竿一样,撑住金铙。失败之后,又将金箍棒变作一把钢钻儿,从亢金龙的角尖上钻了一个孔窍,得以脱身。耐人寻味的是,金箍棒在对待一般的强盗和小妖时,它的威力很大,所到之处望风披靡,但碰到那种法力强大的妖魔时,金箍棒的威力便大打折扣。小说中有多处写到孙悟空与妊怪斗得难分难解,不分胜负的场面。是金箍棒失灵了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妖怪大多修炼经年,又往往有天上的神仙菩萨作靠山,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妖魔法力的强大正反映出西天取经的坎坷与艰难。由于金箍棒是孙悟空降怪伏魔的工具,因而一旦它丢失了的话,其损失可谓大矣。

小说中两次写到悟空失去金箍棒。两次丢失都不同,一是被套,一是被盗。且看第50回、第51回,悟空与独角兕大王交手,金箍棒被“亮灼灼白森森的金钢琢套去,“弄得孙大圣赤手空拳,翻筋斗逃了性命。”当妖怪得胜回洞后,悟空失魂落魄,“朦胧失主张”。从这一细节我们可看出,一旦悟空失去金箍棒,其往常的机智勇敢便马上无影无踪。无奈之下他跑到灵霄宝殿求援,先是“唱个大喏”,然后“又打个深躬”,当葛仙翁取笑他“猴子是何前倨而后恭?”悟空回答道:“不敢!不敢!不是前倨后恭,老孙于今是没棒弄了。”此时的孙悟空,哪里还有半点当年大闹天宫、傲视万物的影子?而促使他如此转变的,正是那须臾不离左右的金箍棒。再看第89回,悟空兄弟三人的兵器放在天竺国玉华县厂院时,被黄狮精掳去。当悟空打听到豹头山虎口洞有妖怪时,马上“唿哨一声,形影不见”,急切之情可见一斑。悟空在路上碰到两个狼精,想要打杀,却手中又无兵器,只好用个定身法将他们定住。当金箍棒失而复得时,悟空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甚至忘了“更容变像”,现原身丢开解数,一路棒打出去。总之,西天取经路上,有了金箍棒,悟空便能呼风唤雨,除妖荡魔,而一旦失去,便惊惶失措,没了主张。金箍棒,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孙悟空患难与共的生死兄弟。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孙悟空使的是金箍棒,而不是其他兵器呢?其实这恰恰体现出作者的匠心独在。原因有三:其一是金箍棒符合孙悟空本是猴子的性格特征。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兵器的描写往往成为人物性格刻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如张飞的丈八蛇矛,李逵的板斧,鲁智深的禅杖等等。它们有个共同之处,都是造型奇特,刚强勇猛。因为造型奇特,所以能威慑敌人;因为刚强勇猛,才体现出勇力的虎虎生气。金箍棒便符合以上的特点,而猴子喜欢舞枪耍棒的天性则更是为此作了一个圆满的脚注。其二是金箍棒反映出的文化心理。金箍棒是“定海神珍”,也曾济世安邦,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泰民安的“擎天之柱”。作者在小说中多次暗示这一点,其目的是希望孙悟空成为定国安邦的“擎天之柱”。作者生活的明代后期,朝政腐败,民不聊生,作者放眼寰宇,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因而寄理想于笔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其三,相对于刀枪剑戟而言,金箍棒是比较“温柔”的。冷兵器时代,刀枪剑戟往往极具攻击性,刀砍剑刺,其结果都是致敌人于死地。常言道:“刀剑无眼”,刀光剑影之间,只见血肉模糊,残肢断腿,其血腥气必然弥漫纸端,与小说崇佛戒杀的基调格格不入。小说中悟空用金箍棒打杀强盗妖精,往往只是压成个肉饼,虽也有时脑浆迸裂,但可怖程度较之血肉横飞减弱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不致于尸无完尸。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小说中所涵蕴的人道主义思想。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其酷爱自由、嫉恶如仇的天性使他千百年来赢得读者的喜爱。而神奇非凡的金箍棒的出现,为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烘云托月、锦上添花,甚而画龙点睛的作用,大大强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使孙悟空这个光辉形象数百年来栩栩如生地闪耀在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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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周处除三害的典故故事:迷途知返的周处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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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王安石《游褒禅山毒已》)这段话的意思是:世上奇妙雄伟、珍异奇特、极不寻常的景象,总是在那道途艰险而又僻远因而人迹罕至的地方,所以不是有志气的人是不可到达的。成功之本—— 立身之本,在于立志。

晋代的周处,年轻时性情避暴,逞强好斗,被乡里认为祸害。当时义兴河中有条蛟,山中有只白额虎,跟周处一样都侵害百姓,义兴人把它们叫做三害,而周处为害最为严重。有人劝说周处去杀虎斩蛟,其实是希望三害中只剩下一害。

周处立即去杀死了那只老虎,然后又跳进河里去斩蛟。那蛟有时浮在水上,有时沉入水中。周处穷追不舍,跟着它游了几十里路。过了3天3夜,同乡的人还不见周处回来,都认为周处死了,互相庆贺起来。不周处竟然把蛟也杀死了。

他回来以后,听到乡里人为他的死”而庆贺,才觉悟到自己被大家当作了祸害,决心改悔。于是他到吴郡去寻访当时的大文学家陆机和陆云,陆机不在家,只见到陆云。

周处把自己被人看作祸害的情形告诉了陆云,并且陈述了自己改正错误的愿望,但因年岁太大,担心最终也不会有什么成就。陆云说:“古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何况你的前途还很有希望。

再说,一个人怕就怕没有志向,有了志向,还怕美好的声誉不能传扬吗!”周处从此改过自勉,立志自新。“后仕晋,为御史中丞,”对贪官污吏多所弹劾。氐人齐万年反叛,周处率军平叛,斩首万级,“弦尽矢绝,左右劝退,处曰:‘此是吾授命之日。’遂战而殁。”终于“名标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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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立木为信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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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 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史记·商鞅列传》。

【释义】商鞅为推行新法而取于民的方法。比喻只有言出必行。

【历史典故】

战国七雄中,秦国在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但自从秦孝公即位后,他重用卫国人商鞅变法强国,使秦国一跃成为七国之中最强者。

商鞅在变法前,深知推行新法的困难,为了让老百姓相信自己,他想出了一条妙计。他命人在京城南门立了一根三米长的木杆,发布公告,谁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黄金。

这一举动引来了许多老百姓,他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其中一个人说:“这根木杆谁都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黄金呢?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另一个人说:“大概是跟我们开玩笑吧,不会是真的。”围观的人都认为商鞅的立约不可信,所以无一人去扛木杆。

商鞅见状,便把赏金加大,说道:“如果有人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我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商鞅的话音未落,百姓又开始哗然。有人嚷道:“大人真会开玩笑,这么简单的事,哪会赏那么多黄金呢?”现在,人们反而更加怀疑了,谁也不敢去扛那根木杆。

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说:“我可以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只见那人蹲下身子,扛起木杆,迈开大步,向北门走去。围观的人们也尾随着他,想看个究竟。那人到达北门后,商鞅立即叫人拿了五十两黄金,交给了他。老百姓纷纷称赞商鞅是守信之人。商鞅以信折服了秦国百姓,他制定的新法颁布后,得到顺利推行。

【成长心语】

商鞅变法重在诚信,所以立木为例取信于万民,说明了他做事的决心和勇气。其实,不只他变法如此,生活中凡是都应以信为重。信用是衡量一个人品格好坏的标准。信守承诺的人,会赢得众人的信赖。古语有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人就要言出重如泰山,不会轻易改变,如果把说出的话当儿戏,说了不做,言出不行,则会失去很多人对自己的信任,自身形象在别人心中也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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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霹雳手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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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pī lì shǒu

历史故事】

唐朝时期,年轻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看不起他,给他出难题,把州中积压多年的旧案数百件交给他,让他短期内判完。裴琰之很快判完,而且判词非常妥当。李崇义大吃一惊,从此刮目相看。裴琰之因此获“霹雳手”的美称。

【出处】崇义大惊,谢曰:‘公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是大知名,号为‘霹雳手’。 《旧唐书·裴漼传》

【解释】指断案敏捷的人。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能吏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面朋口友、酒肉朋友、章台之柳、竹马之友、出乖露丑、寓言十九、出入相友、赞不容口、貂裘换酒、山行海宿、......

【年代】古代

【示例】诉牒旁午来,剖断不留宿,虽非霹雳手,遇事颇神速。 明·于谦《昼夜昼夜长短》

[历史典故:霹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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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中流击楫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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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流击楫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zhōng liú jī jí,比喻立志奋发图强。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晋书·祖逖传》。

【释义】中流:河流的中央;击:敲打;楫:船桨。渡河时在河流的中央拍打船桨。比喻收复失地,报效国家的激昂之气。

【历史典故】

祖逖原本出身于西晋末年的北方大族,后来家道中落。在当时的乱世之中,祖逖带了几百乡亲来到淮河流域一带。在逃难的过程中,祖逖主动把自己的车马让给老弱有病的人,把自己的粮食、衣服也分给大家。乡亲们都十分敬重他。

不久,逃难的人群来到了泗口(今江苏靖江北)。这时,祖逖手下已经聚集了一批壮士。他们都是背井离乡的人。大家眼看着自己的家园被外族侵占,都很愤恨,见祖逖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就推选祖逖做了首领,希望祖逖带领他们早日打回家乡去。

当时,司马睿还没有即位做皇帝,祖逖曾劝说他领兵收复失地,司马睿当时并没有收复中原的打算,但听祖逖说得慷慨激昂,也不好推辞,就勉强答应了祖逖的请求,并派他做豫州(今河南东部和安徽北部)刺史,拨给他一千个人吃的粮食和三千匹布,但不给他战衣和兵器,还让他自己想办法集结士兵。

祖逖带着随同他一起来的几百乡亲,组成一支队伍,横渡长江。船到江心的时候,祖逖拿着船桨,在船舷边拍打,向大家发誓说:“我祖逖如果不能扫平占领中原的敌人,绝不再过这条大江!”他激昂的声调和豪壮的气概,使随行的壮士个个感动,人人激奋。

到了淮陰,祖逖停了下来,一面制造兵器,一面招兵买马,等到聚集了两千多人马后,才向北进发。当时,长江以北的不少豪强地主,趁中原大乱的机会,占据堡坞,互相争夺。祖逖说服他们停止内争,随他一起北伐,祖逖的威望越来越高。

祖逖的军队一路上得到人民的支持,迅速收复了许多失地。后来,祖逖收复了黄河以南的大部分领土,许多敌军也陆续向祖逖投降。晋元帝即位后,觉得祖逖功劳太大,于是封他为镇西将军以节制其权力。

【成长心语】

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说话要守信用,做事一定要有始有终,绝不能半途而废。祖狄以他自己的微薄之力实现了自己的誓言,实现了对自己、对众人的承诺。他也让我们领悟到了誓言的真谛,它不应该是一种决心,而应该是一种实际的行动与作为。当你想要许下誓言的时候,请先想想你真的愿意去做吗?你真的有能力去做吗?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去维护誓言的可信度。

[历史典故:中流击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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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贵人多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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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guì rén duō wàng shì

【成语故事】唐朝时王泠然虽然中进士但没有授官职,他日夜思索如何跻身于官场,想起自己曾与御史大夫高昌宇有过交往,只是当官后把他给忘了,于是提笔给他写信,信中用威胁的口吻说如果因做官成贵人而把朋友忘记,将来朋友做官也会以牙还牙的。

【出处】倘也贵人多忘,国士难期,使仆一朝出其不意,与君并肩台阁,侧眼相视,公始悔而谢仆,仆安能有色于君乎?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二

【解释】高贵者往往善忘。原指高官态度傲慢,不念旧交,后用于讽刺人健忘。

【用法】作定语、宾语;用于讽刺人健忘

【相近词】贵人多忘

【示例】你老是贵人多忘事了,那里还记得我们?

【其它使用】

[历史典故:贵人多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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