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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百年孤独》读书笔记(实用20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如雨果说的:“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考在火上一样,渐渐地融化。”一般,它在一个人的人生中是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每日一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带来:读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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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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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成功地读完了《三国演义》这一篇名着,因为自从买上了《三国演义》这一本书后,一直还没有来得及读,幸好有了这个很长的暑假,才让我读到了这麽好的书。

本篇小说主要从黄巾起义,终于到了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统治军事斗争。

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魏,蜀,吴赤壁之战。每次战役各有特色。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生动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

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兼虚谨慎、济汇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向刘备提出了“联吴抗曹,据有荆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对策。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呕心沥血,积劳成疾”,最后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义原。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要学习他的“忠”字,他是认定了刘备,就再也没有投靠别人,这让我很敬佩,想起当日本人向我们的国家进攻时,我们中国人可是出了不少汉奸,诸葛亮就像是当时跟着共产党的将军,不是小人,不会为了那个人的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放弃了自己的朋友或战友,在那么险恶的时期里,他能那样的忠义,真是不简单!

说点儿难听的,如果说咱们世界又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真的,那时还会有几个站在自己国家的,不跑向科技发达的国家的(尤其是那些小的国家),恐怕那时就屈指可数了吧!

所以我要做一个不背信弃义、不为了那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战友和朋友的人。

从这本名着的时候我还收集了许多歇后语: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关公赴会--单刀直入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曹操下江南——来得凶,败得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马懿破八卦阵——不懂装懂董卓进京——来者不善许褚斗马超--赤膊上阵阿斗的江山--白送”。

最后,我要说,《三国演义》不仅让我开了眼界,还告诉了我许多小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真是一举三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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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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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代表长篇小说,是一部充满神奇与狂欢的历史鸿篇巨著,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在文学界,一直把《百年孤独》奉为瑰宝,我很早就知道它是一本享誉世界的文学名著,也早早买下来准备细细品读,第一次看了十多页,就被里面庞杂的家庭系统和不断重复的人名绕得头晕目眩,后又断断续续翻看了几次,可能是浮躁,也可能是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吧,我终没一气呵成,只好忍痛束之高阁,但又时常惦念着。今年五一,我重拾旧梦,静心研读,那匪夷所思的故事,魔幻离奇的笔法,性格鲜明的人物,朴实无华的语言都强烈的吸引了我,虽然书中惊涛骇浪,但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本时,我反而感到了内心的平静。

那《百年孤独》究竟讲的是什么故事,给我带来什么启示呢?

马尔克斯以神来之笔,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命运,描绘了哥伦比亚农村小镇马孔多从荒芜的沼泽中兴起、发展、鼎盛到最后被一阵旋风卷走而完全消亡的一百多年的图景,巧妙地把现实生活和虚幻宗教色彩、神话故事糅合在一起,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既曲折离奇又惊世骇俗。

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长期生活在自我封闭的孤独中,甚至新出生的孩子都带有家族特有的孤独,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所以家族中多数人最后的结局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

在小说《百年孤独》中,唯一保留着亲情的是母亲乌尔苏拉,乌尔苏拉支撑着整个家族,关心着儿女们的成长。她斥责欲残忍枪杀战友的儿子,愤怒地用鞭子抽打滥杀无辜的孙子,不顾一切去探视临刑前的儿子……她对所有的人都敞开爱的大门,她恪守博爱的原则,然而,她的爱得不到回应,在冷漠的现实面前,伟大的母爱也显得苍白无力,这是时代的不幸,也是悲哀。

小说的最后,作者让这个缺少人情味的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对孤独的最好定义,因为阴冷的环境很难孕育生命,只有打破孤独,复活爱心,世界才会充满阳光,这是作家对美好未来的呼唤,也是《百年孤独》给我的启示。

在高度文明的现在,电子产品与软件的发展,反而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使待在一个周围都是熟人的环境里,却还要一次次翻看手机才能缓解心中焦虑和无所适从。我们生活在一个极其快捷化、信息化的时代,很多人很忙,以为忙可以摆脱孤独,却只是让孤独越跟越紧,其实,孤独是人生的一种常态。

当夜色吞噬喧嚣的城市,当看着远处楼宇未息的万家灯火,孤独会没有预兆的来袭,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没有人会喜欢孤独,但又无法避免,不如释然,坦然接受生活中的孤独时刻,学会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加独立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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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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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伦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

“时间,是永恒

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

……

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

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

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

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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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笑猫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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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笑日记——想变成人的猴子。里面的内容很精彩。下面我来讲一讲吧!

你还记得那只会笑的猫么,它又出现了。上一次,马小跳发现了秘密山洞,叫了很多好朋友来看望笑猫。这一次会发生什么事呢?

在笑猫的秘密山洞里,马小跳在那发现了一个人绑着一只猴子在公园给人们表演赚钱。马小跳和他的朋友很同情那只猴子,他们在那个用猴子赚钱的人手中把猴子放了,不知道把猴子放在哪里。笑猫和猴子只能暂时住在马小跳家里。

猴子到了马小跳家里和笑猫一起看电视,一起玩。可是,猴子有时学人类一样,在马小跳的爸爸马天乐的书房读书看报。它是一个想变成人的猴子。猴子只能在晚上才能活动,被马天乐看见了。马小跳给爸爸说出了真相,爸爸和马小跳一起把猴子放回深山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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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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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似水、泪眼朦胧、红颜命薄,乃林黛玉也。《红楼梦》这一本书中一共写了九百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便是林黛玉。

她是一个身世坎坷、寄人篱下的女子。她六岁丧母,后又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她是一个多心小心、多愁善感的人。说她多心小心,那是因为她想的事儿要比别人多,哪怕只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细细地咬文嚼字一番。因此,宝玉便说她:“……那是你多心,才染出一身病来。”

但是,她又是那么倾国倾城,那么才华横溢呀!美,美在两弯似蹙非蹙笼眼眉,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才,就拿“元妃省亲”来说,她作的诗与众不同,当宝玉冥思苦想也想不出最后一首诗时,她快速地写了一首律诗,帮宝玉解围。和宝玉相互赠帕时,一口气写了三首诗。

我有时恨过曹雪芹:为什么把黛玉的生活写得那么悲凉,又为什么硬把宝、黛的爱情拆散?现在想想,才知道作者的用意。作者这样写既符合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更让我们看到了古代的人们,特别是女孩子追求自己的生活和幸福是多么的困难,让我们更真实地了解了古代的社会生活。

像黛玉这等才女,如果在今天,也许她会成为一位名扬天下的文学青年,比如会成为诗人或作家,也许她还能享受荣誉所带来的富贵、地位。但是,在旧时封建社会中,总是重男轻女,封锁了多少才女的才华!像林黛玉一样,一生只能呆在那极为渺小的大观园里,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机会。最后,随着家族的衰落而走向悲剧、走向灭亡,像一朵婀娜多姿的花,无声地开,悄悄地走……

月夜是那样的宁静,一轮新月挂在空中,没有一点儿喧闹声。而此刻的我,却心潮澎湃,我为旧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愤怒,为旧时封建大家庭由兴到衰而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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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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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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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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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

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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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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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吸引,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法布尔花一生的时间来观察昆虫,用二十八年的时间写出了《昆虫记》。全书图文并茂,系统地讲述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描述了它们为了生存而斗争的惊人画面,展现了小昆虫们精彩纷呈的日常生活,更表现出了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热爱之情。

通过阅读我也体会到了法布尔一生坚持观察昆虫,从不抱怨,也从未想过要放弃的精神,正是这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让法布尔取得了成功,从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管是多大的困难,还是麻烦的事情,只要静下心来,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学习弹钢琴,我也喜欢弹钢琴,可是前一段时间我突然不想弹了,觉得弹钢琴好无聊,可是我又不敢放弃钢琴,觉得这样太可惜了,我就坚持了下来,慢慢去寻找这其中的乐趣。现在我也终于找到了弹钢琴的乐趣,每天中午我都蹦蹦跳跳地来到钢琴旁,坐在钢琴凳上用心地弹奏着,享受着一首首动听的乐曲。

读完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认为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事情要一心一意坚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废。在以前的生活中,我因为怕累、无聊或懒惰等原因放弃了很多事情,以后我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再也不会轻易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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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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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的追求,并不必须要什么头衔和称号来满足,你爱上了一种东西,愿意用全部心血去研究它,掌握它,从中得到了乐趣,并且永远也舍不得丢弃它,这就是事业心,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2.从来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透彻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命运,只但是从各不相同的方式和不可知的命运较量而已,或逆来顺受,或奋起拼搏,拼搏的动力不仅仅来自“自知”,而且来自幻想——完美的幻想往往既是辉煌的人生的起点也是终极目标。人生需要幻想,幻想使人生变得完美是有限的生命变的被无限!

3."真正有血性的人,决不曲意求得别人的重视,也不怕别人忽视."别人的误解,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信,如果你是自信的,就什么话都不用说了.真理从来都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除了它本身之外,并不需要额外地加以解释,正如一个真正美丽的人,任何附加的首饰都是剩余的!

4.不管严冬以前是怎样寒冷,春天总是要到来,冰雪中孕育着的生命,顽强地要生长,要发芽,要吐露新枝,绽开新花。

5.它在树桩里孕育了那么久,准备了那么久,已经积蓄了必备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就能冲破一切,倔强地伸出枝条,长出绿叶,展现着自己的个性。

6.如果看不到明天,这天也就毫不好处;牢牢地抓住这天,明天才能属于你!

7.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能够忘却,人生能够忘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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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百年孤独》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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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布恩蒂亚家族中的人名反复用的都是阿卡蒂奥和奥雷连诺,这也仿佛他们的生活一直是在一种可怕的循环中度过的;其次,故事的情节很具神话色彩,死去 的人可以因为按奈不住寂寞从新回到人间,甚至与活人交谈。这也引起了我看下去的冲动,这是一个仿佛描述一个国家百年的繁衍与生存、耻辱与压迫的故事。

霍·阿·布恩蒂亚带领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亲属朋友们历尽千辛来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土地上,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块后来被命名马孔多的小镇上,蕴含了无穷的神秘,但似乎又令霍·阿·布恩蒂亚陷入了无穷的孤 独。在他身上也体现了那种可怕的循环,在他对创造发明产生厌倦以后,便整日地呆在实验室里制作金属金鱼,每做到二十条的时候就将它们熔化重做。他的后代奥雷连诺又从战争走向孤独,终于也陷入了循环制作金鱼的怪 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传承,又一代代地都是那副孤独样,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代奥雷连诺·布恩蒂亚的出世,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入驻,不仅是布恩蒂亚家族,整个马孔多已经开始没落了。那本羊皮书卷上用梵文字描述的这个家 族从建立到没落其实已经是注定的宿命,终究是一个可怕的循环。

《百年孤独》读完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种沉重感,我认为这种感觉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给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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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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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每天早上都会有一只虎皮蹲在塔顶上发呆,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于是这群“资格猫”开始开会咒骂虎皮猫:被太阳晒死,风吹死,雨淋死!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这让公园的老鼠们可乐坏了,因为他们可以不受这些“资格猫”的捕捉了,终于能在公园里兴风作浪了。

马小跳妹妹杜真子家有一只笑猫,还记得他吗?他是一只会笑的猫,他很同情虎皮猫,当然那群“资格猫”也很气愤笑猫有会笑的本领。

“资格猫”还想尽了办法攻击虎皮猫,但如何都制服不了他,可是虎皮猫防不胜防,还是中了那群“资格猫”的暗箭,多亏老老鼠告诉了笑猫,笑猫不顾个人安危背上虎皮猫以他最快的速度奔向宠物医院,虎皮猫得救了……

妈妈给我借了《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它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第二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本领,看到别人比你强的时候,不能嫉妒、咒骂,更不能攻击,而应该向他学习,这样你才能慢慢赶上他,甚至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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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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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读了《父与子》。刚看时是捧腹大笑,到最后还是捧腹大笑!这一对父子真的就是一对活宝。

《父与子》的故事内容多取材于家庭生活,一小部分内容取材于一些特殊的社会现象。在整部作品中,虽然生活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父亲和儿子那善良、乐观的 本性却一直没有改变。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美好的品质,所以才能遭遇困难不绝望,获得意外财富不忘本,一直过着许多人向往的生活:平常而快乐,温馨又奇妙。全 书就是以幽默的形式呈现。

第一章是糟透了的家庭作业:内容大概是这样: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所以父亲帮着儿子写。到了第二天老师检查后发现儿子的作业全部错误,所以老师就来家访, 结果发现作业是父亲帮着儿子写的,老师居然把父亲揍了一顿。我的是漫画《父与子》,所以看起来更有趣。还有一章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内容是:妈妈做好 了饭要父亲去叫儿子吃饭,儿子正在看一本书,父亲叫走了儿子自己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妈妈又要儿子去叫父亲。

父亲看起来的却是一个老顽童,用妈妈的话来讲是“童心未泯”。父亲和儿子快乐的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真的觉得快乐随处存在,只要我们的内心乐观。平常的生活一样可以创造奇迹!推荐大家快去看看读读,其乐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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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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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听家父教过《古文观止》中的几篇_。那时候,我对家父的讲解听不懂记不住,只知跟着念而已。其实是囫囵吞枣,食而不知其味,过后便什么都忘了。后来,等到年岁渐长,走上了工作岗位,我有暇再回过头来通读《古文观止》的那些_,犹如牛吃草反刍,重新加以咀嚼,才觉得这些_经天纬地,气壮山河,一下子就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从此,我就和这本书相依相伴,结下了不解之缘。《古文观止》的_,总共不过200余篇,但却从某一侧面或一件事上,留下了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概述了百朝更替的盛衰兴亡,记录了众多贤哲的襟怀抱负。我读这本书,如同跨入了中国古籍文化峋巍峨殿堂,触目所见,多篇作品,都焕发着奇光异彩,闪耀着灼见真知,叫人一读就难舍难分,越读越感到意蕴无穷。

我特别钟爱一些名篇,例如,李密的《陈情表》,王勃的《腾王阁序》,魏征的《该大宗十思疏》,方孝孺的《深虑论》等等,由于经常读,便逐渐地会背十来篇。这么一来,我除了平时在家里翻阅《古文观止》以外,还能利用空余帅司,随时随地进行背诵复习。我把这种背诵作为一道“精神快餐,用来滋养心田。我以为,《古文观止》是人生的一部百科全书。书中的哲理,小到修身养性,大到治国平天下,无所不涵。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过:“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优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一至理名言,光华夺目,掷地有声。虽寥寥不过数十字,竟胜似万卷诗书。尤其是范老先生的那种境界,那种情怀,早已被后人奉为立身做人的万世楷模。

总之,读这本书,能够使人警醒,使人振奋,使人高尚,使人坚强。我现在虽已年过古稀,但有生之年,这本书是一定要继续读下去的,而且要一如既往地用一颗真诚的心去读,为的是从中学做人。学会在任何处境下,都能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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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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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向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个性幸福、快乐。每一天有漂亮的衣裳穿,之后,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继母赶她到厨房里,小姑娘天不亮就起床,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还要忍受两个姐姐对她的冷漠和侮辱,看起来可怜极了……

之后,灰姑娘遇上了王子,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中最美丽的是灰姑娘。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外表美丽不是正真的美丽,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最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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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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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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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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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篇文章,是安徒生写的《海的女儿》。

童话是幻想,它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民间传说。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又充满多人类美好人性的现象和愿望,这些作品以其异乎寻常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论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我印象最深的事《海的女儿》这篇童话,《海的女儿》是安徒生童话宝库的珠玑,文章中的那种势不可挡的精彩令人难以忘怀,也是人回味无穷。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裕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理。

所以在回想整个故事的时候,我又流泪了。以至于翻看这本童话集时不敢触摸写着《海的女儿》的这些纸张,生怕弄疼那个已经受伤的高尚的灵魂。难道爱仅仅会是付出而不求回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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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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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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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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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是由老舍所著。他的代表作还有《家》、《春》、《秋》和《金粉世家》等重要作品,十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人民与社会当时的生活状态。

老舍开门见山解释“骆驼祥子”,便提到了车夫“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血汗滴在马路上”,这已经十分惨烈了,前面再配上一句“他们渐渐知道自己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点明了他们早有先见之明,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这条死亡之路,是因为他们无从生计,才咬咬牙,狠下心来干这行的。这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见当时的老百姓的生活十分穷苦难过与艰辛。

祥子是挺神气的,高等车夫呐!而祥子在挣钱买车时可是历尽了磨难!做车夫难,做自由的车夫更难,想凭着菲薄的收入买车更是难上加难!但单凭着祥子的节省,虎妞的帮助与他那股倔强的干劲就买上了一部物有所值,七八成新的私车。而他因大胆地试着闯了一次正在捉车捉人的禁区,便被一齐擒了过去。祥子自然是要思念他的车了,那可是他花了多少血汗省下来、挣回来的呀!

祥子还是带着信手拈来的骆驼逃去了。但他之后的日子还是那么的艰辛,甚至比拉车时更痛苦。嫁给了虎妞却还要忍受着刘四爷的压迫:钱还扣在那儿呢!不过,经虎妞赞助后,又买了一辆。但在虎妞去世时,为了出棺材钱又把车买了,正如文中所说“钱就像流水一般”。是的,车能卖几个钱。在那之后,祥子就拖着把仍硬朗的老骨头去给人送殡送葬。他甚至已经迷茫了,没有了思想似的。整日无所事事地捡着烟头抽。他似乎是一条死鱼,只有鼻翼在翕动着,只是仍然是那么脆弱罢了。

真的,不知何时他会把这一切都埋掉,包括他这个社会病胎中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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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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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黑柳彻子的代表作——《窗边的小豆豆了》。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它时,心里像开了花,兴奋不已。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黑柳彻子上学时的一段真实故事。黑柳彻子因为淘气被原校一年级退学后,来到了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中“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孩子,巴学园快乐的童年时光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最让我难忘的故事是《电车教室》。小豆豆走进教室,电车教室和普通教室与众不同。车里有行李网架,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把司机的座位换成了小学生用的桌子和椅子,吊环也没有了。剩下的东西,都没有变过。在这里学习,分不清是在上课,还是在旅行。我真想和小豆豆一起在电车教室里学习。我想,每个人都无法拒绝这种诱惑吧!

哎,要是我们学校也可以像巴学园一样的话,那我们的学习就会更加轻松快乐了。可以与好朋友做同桌;可以走出校园去散步;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可以从家里带来海的味道,山的味道……但那是不可能的,全部都是美梦。我多么羡慕小豆豆啊!她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灿烂,童年生活是多么美好。我也多想找回自己丰富多彩的童年,找回快乐时光。

童年是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如果我们的的童年时光无滋无味,一片灰色,人生也没有了乐趣。让我们享受童年,让丰富多彩的童年永远地留在记忆深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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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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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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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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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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